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2023-03-13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月12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个岗位共4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2023年第一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事业单位考试
(二)资格条件
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简章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8月底前。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zp.zjiet.edu.cn:9081/)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岗位代码“B05-23-01至B05-23-08”的应聘者,本轮报名请在2023年4月12日(周三)16点前完成为宜,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代码“B05-22-09至B05-22-27”(博士及高技能人才岗位)的应聘者,无须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人才招聘网”公布初试人员名单。
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岗位代码为“B05-23-01至B05-23-08”的招聘岗位,按照最低开考比例1:3组织招聘;岗位代码为“B05-22-09至B05-22-27”的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考核
1.考试招聘
河北公务员
(1)初试:一般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前安排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可安排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计入初试成绩。根据应聘资格审查的结果,用人部门可视情况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笔试成绩仅用于试讲资格筛选,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用人部门一般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复试人选。初试成绩入围线为75分,初试成绩低于入围线者,不能作为复试推荐人选。
(2)复试:一般采用面试的方式。复试成绩入围线为75分,复试成绩低于入围线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比例分别为60%和40%。
2.考核招聘
岗位代码为“B05-22-09至B05-22-27”的招聘岗位,可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黑龙江公务员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信息,仅通过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站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查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电子邮箱:zjjmrsc@163.com(此邮箱不接收应聘材料)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附件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2023年第一批).xlsx
附件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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