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经理人公开招聘公告

2022-08-13   


2019年8月21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2021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面开启深化国企改革新征程,聚焦区属国企主业健康有序发展壮大,推动优质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区属一级大型国有企业,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秉持“资产稳企、资本助企、实业兴企”的战略构想,聚焦“守护资产、引领产业”的使命,立足平潭、依托两岸、内外联动,围绕新兴产业投资、资产运营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开发运营、大数据开发运营的主业定位做大做强,致力打造成引领实验区产业发展,重点投资新能源、绿色经济、海洋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的集团公司。

自成立以来,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自身发展融入到国家与实验区发展战略中,在改革中新生,在协同中成长,在创新中前进,在创业中绽放,切实担负起投融资、育产业、保民生和促发展主体责任,努力建设放眼国际、对标一流的现代化企业,全力助推实验区“一岛两窗三区”建设。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法律顾问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受过刑事处罚,无未了结的民事案件;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4、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以岗位信息表(附件1)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能胜任所聘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受党政纪处分且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人员;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其他条件

1.年龄计算以2022年9月1日为截止日期,例如,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76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

2.工作经历计算方式: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

4.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必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因疫情影响,若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相关结论。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共1个岗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经理人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公告发布及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

采取网络公告形式,通过“平潭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等发布渠道进行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1日17:00至2022年9月1日17:00。

(三)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登录报名系统“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进行报名。应聘者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

2.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的提供附件2《学位承诺书》扫描件)。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4)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工作证明扫描件。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小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材料提供不全等情况,工作人员将联系报考人员补充材料,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17:00。报名人员可在2022年9月5日17: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http://bm.ptgzrc.com/)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若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于2022年9月8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查贯穿全招聘流程,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考试办法

岗位拟聘人数与符合招考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若低于规定比例的,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一)管理能力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的应聘者需参加线上管理能力测评,测评成绩合格者(测试满分为9分,合格线为5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用竞聘演讲与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并全程录像。竞聘演讲除介绍应聘者个人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外,重点对如何做好所应聘岗位工作提出工作设想,并提出短期工作目标、工作思路与举措,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官小组根据应聘者竞聘演讲内容,结合岗位职责进行提问。个人面试总时长不超过4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考核分60%。

(三)领导评价

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主管部门组成领导评价小组,根据面试情况(观看录像)及背景调查结果,结合入围人选的工作履历进行综合评价。领导评价占总考核分40%。

(四)总成绩计分标准

1.总成绩以面试成绩×60% + 领导评价×40%作为最终分数;

2.如总成绩排名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背景调查)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真实工作履历进行核实是否与所提供的简历内容一致,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其中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起止时间、职务、工作内容、项目经验、个人奖惩情况等。调查中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信息造假、工作简历不实、个人道德品质有不良记录、在原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济、劳动纠纷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体检

(一)岗位应聘者根据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要求人数1:1进行体检。

(二)体检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拟聘用考生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工作,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自费。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全国公务员考试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平潭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相关载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公司与其签订三年服务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规定参照用人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给予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其他事项

(一)如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或聘用资格的(须签署书面声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该岗位其他考生中以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如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背景调查等原因不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该岗位其他考生中以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平潭人才发展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管理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等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及公告形式另行通知,如因无故关机、换号、无人接听、无信号等无法接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负。

(四)考生对招聘等方面问题,请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联系。

考务咨询电话:0591-38716888

开通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按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川公务员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务员招考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1.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学历学位承诺书.docx

3.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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