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2022-09-29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苏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苏卫基层〔2019〕4号)等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决定为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宿迁市老年病专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4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出生(如年龄放宽的,计算方法相同),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正高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户籍不限。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条件、注册执业范围与报考岗位相符。“从事该岗位工作年限”是以所在单位工资发放和养老保险缴纳记录等为依据,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2022年9月30日。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3年的在编(在册)人员。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7)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8)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10)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岗位简介表中代码F01-F08无笔试环节,资格初审通过后直接进入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网址: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相关时间安排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日9:00—10月8日16:00 (节假日正常进行)

资格初审:2022年10月1日9:00—10月9日16:00

陈述申辩:2022年10月2日9:00—10月9日16: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10月10日9:00—16: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初审等均通过邮箱sqgxqrmyy12345@163.com进行。

(1)考生下载《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在表格中插入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

(2)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电子表格,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执业医师资格证(包括职称证)、注册证、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进行扫描后打包压缩,修改文件名标题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例如“03+张某某+13900009999”,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箱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联系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4465606。

3.笔试准考证领取

(2)考试形式如下:F1-F8岗位采取直接面试形式,F9-F10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相应岗位进行报考,并与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要求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由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线。笔试采取闭卷,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达50分为合格线。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前,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豫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届时进入面试的考生(含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须现场提供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规培证、注册证等),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3.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面试由宿豫区人社局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和岗位匹配能力。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如直接进入面试程序的,以面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规则如下:

①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②直接面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间先后)。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站上公布。体检工作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同时要符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需满5年(含试用期),如参加规培的,规陪时间不计入服务期,签订聘用合同时另行约定;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办理人事档案转(借)等,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北京事业单位考试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疫情防控

河南公务员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责任分工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八、本简章由宿豫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河北公务员

1.政策咨询电话: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0527—84465606;

2.监督举报电话:

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27—84465599。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27—84465736。

附件:

1.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岗位简介

2.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xls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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