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新区管委会2022年上半年面向全省考调幼儿园园长暨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05-31   


为加强遂宁高新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质,进一步优化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单位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幼儿园园长,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国公务员考试

一、考调(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幼儿园园长岗位1名,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名。本次考调(考核招聘)单位基本信息详见《2022年上半年遂宁高新区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幼儿园园长暨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考核招聘)范围及岗位要求

1.符合考调幼儿园园长条件的全省范围内公办幼儿园园长及副园长。

2.符合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的全国范围内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考调(考核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拟考调(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报考幼儿园园长岗位还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聘用后即可上岗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幼儿园园长岗位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且取得中级职称。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6.报考幼儿园园长岗位需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2年上半年遂宁高新区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幼儿园园长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2022年上半年遂宁高新区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3)。

8.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未满规定服务期限或者对考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被聘用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正式上岗的。

9.遂宁高新区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考调(考核招聘)范围。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31日上午9:00至2022年6月8日下午17:30(以收到考生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可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suining.gov.cn/)、遂宁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s://gxq.suining.gov.cn)等方式查阅本公告及附件。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报名登记表》(附件4或附件5)的扫描件以及半年内免冠证件照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上传资料时只需要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必要资料,其他非必要资料无需提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1348381735@qq.com(联系电话:0825-2818229),考调幼儿园园长邮件标题为“考调+姓名+电话号码”,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邮件标题为“卫生事业单位+姓名+电话号码”。

报考所提供的材料均要求清晰、无污迹,如因材料不易辨认导致初审未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本次考调(考核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收到邮件后工作人员将回复邮件(或电话回复),报考者若未收到回复邮件请于2022年6月8日下午17:30前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请勿重复发送报名资料邮件。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根据各岗位资格要求,对报考者的报名登记表及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束后,邮件告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本次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

(1)时间:2022年6月9日(9:00-11:30,14:00-17:00)。

(2)地点:遂宁高新区健坤大道68号健坤大厦1206室。

招考信息

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时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名登记表原件;

⑤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⑥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通信行程卡、到遂后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检测证明以天府健康通内“核酸与抗体检测结果查询”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为准)。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根据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者提供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核招聘)工作始终,在考调(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职位调整

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考核招聘)岗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工作结束后,若某一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报经遂宁高新区党工委同意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考核招聘)计划。

(五)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工作人员向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考调(考核招聘)程序

(一)考试。本次考调(考核招聘)工作,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考核招聘)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体检。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根据考调(考核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考生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统一组织,在选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牵头组织实施。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综合考察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调动(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suining.gov.cn/)、遂宁高新区官网(https://gxq.suin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影响调动(聘用)相关反映的,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调动(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或其它原因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5.调动(聘用)。由遂宁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拟调动(聘用)人员,党群工作部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卫生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以下材料至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逾期未交以下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在职人员应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

(2)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人社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填写《遂宁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报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党群工作部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公告要求对相关材料和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等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规定,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其它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调(考核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遂宁高新区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调动(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调(考核招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遂宁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相关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

(五)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遂宁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面试当天提供规定时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咨询与监督

(一)整个考调(考核招聘)过程由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在任何环节均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调(考核招聘)资格。

(二)本次公开考调(考核招聘)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25-2664525(咨询招聘政策、招聘程序事宜)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0825-2818229(咨询招聘条件、资格审查事宜)

监督电话: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0825-6801059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

遂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5月31日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附件1:2022年上半年遂宁高新区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幼儿园园长暨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docx

附件2:2022年上半年遂宁高新区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幼儿园园长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附件3:2022年上半年遂宁高新区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附件4:2022年上半年遂宁高新区公开考调幼儿园园长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5:2022年上半年遂宁高新区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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