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聘编制内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

2023-06-08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加速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2023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总数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详见《2023年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2.202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3.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不限。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可登录泉州人社局官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6.限定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7.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8:30至2023年6月21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个报考人员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特别强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事业编考试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泉州幼高专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3日内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申诉时间内致电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自负。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

申诉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5日期间的工作日(8:40―11:40,14:40―17:00)。联系电话:0595-22391823。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23年6月28日开始):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包括:(1)身份证;(2)《2023年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并签名,一式2份);(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4)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国外高校毕业人员提供);(5)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正式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7)本人所取得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8)研究生阶段成绩单;(9)研究生阶段毕业论文/设计/汇报演出的内容材料。

1-7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报考人员本人;8、9项材料可仅提供复印件。

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加分手续办理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将在泉州幼高专网站(http://www.qzygz.edu.cn/)、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幼高专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我校商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01、02岗位),考试采取片段教学+专业知识问答或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01岗位片段教学内容在片段教学前由监督人员从备选片断教学内容中随机抽取一套备选片断教学内容确定,分值占比50%。专业知识问答准备10分钟,现场问答7分钟,分值占比50%。02岗位片段教学内容在片段教学前由监督人员从备选片断教学内容中随机抽取一套备选片断教学内容确定,分值占比50%。专业技能操作10分钟内完成,分值占比50%,展示主项一项(体操、乒乓球、羽毛球、游泳任选一项),副项(自选)一项。

2.辅导员岗位(03、04岗位),考试采取笔试+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涉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理论及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知识,答题90分钟,分值占比50%。专业知识问答准备10分钟,现场问答7分钟,分值占比50%,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内容为辅导员相关工作实务,重点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仪态仪表等方面进行考核。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05岗位),考试采取技能测试+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20分钟内完成,分值占比60%,技能测试内容在技能测试前通过监督员随机抽取测试题确定。专业知识问答准备10分钟,现场问答7分钟,分值占比40%,主要内容为岗位综合知识能力方面。各岗位的考试项目、分数比值和时间具体安排详见《考试项目安排表》(附件3)。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待定,将在泉州幼高专网站(http://www.qzygz.edu.cn/)、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专业

(三)考试成绩

笔试、面试均采取100分制记分,笔试合格线60分,面试合格线70分。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占比详见附件3)。若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则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确定为体检及考察对象。综合成绩若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专业知识问答或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专业知识问答或专业技能操作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面试题,以加试成绩确定名次。每组考试由七名考官组成。主考官主持考试工作,每个考生考试完毕后,各位考官在考试评分表独立打分。按7名考官所给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算数平均值的方式确定考生的最终得分;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泉州幼高专网站(http://www.qzygz.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泉州幼高专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放弃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逾期未申请复检视为放弃。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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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合格者需配合泉州幼高专做好档案调转及审查工作,档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幼高专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由泉州幼高专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考试过程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学校人事处:0595-22391823,工作日上午8:40-11:40,下午2:40-5:00。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三)资格复审、考试、体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泉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quanzhou.gov.cn/)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泉州幼高专网站(http://www.qzygz.edu.cn/)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和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公考

(七)未尽事宜由泉州幼高专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391823。

(八)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幼高专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781630,22387109。

岗位信息表、资格复审登记表及考试项目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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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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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于公布2023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公示
  3. 关于做好2023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的通告
  4.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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