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3-06-07    诏安县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2名。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笔试

5.招聘职位中要求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如已通过考试尚未发证的,报考者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或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电子证书。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23年诏安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到诏安县卫生健康局(南诏镇玉峰路146号)4楼411人事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6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咨询电话:0596-6091372。

提供的材料如下:《2023年诏安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就读院校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考生,取消全部考试(聘用)资格,请考生诚信参与考试。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提交招聘单位及卫健部门确认,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资格审核及有关资格审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卫健部门负责,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1.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内的(含1:10),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2.笔试+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然后再进行专业知识面试。临床、医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学知识》,财会、职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该名次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含只考面试的),则加试一道专业知识面试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3.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

招考公告

4.本次考试具体信息通知详见“诏安县人民政府网”、“诏安县医院”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考核

1. 考试只考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只面试的,则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由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考察

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简章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5.未按时参加考核、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入围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考核、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选岗

同一岗位需要选岗的,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首次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资金来源由用人单位自筹,薪资参照诏安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九、其他

1.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诏安县卫健局委托县总医院组织实施,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本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由诏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诏安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2.《2023年诏安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诏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7日

附件1:附件1.2023年诏安县基层医疗机构专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1)

附件2:2023年诏安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贴照片处(1寸,近期彩照)
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位名称
毕业时间学历身份证号 码
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及代码户籍生源地
是否全日制毕业生政治面貌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住宅电话
持有相关资格等级证书
个人简历
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
本人声明:本人对所填写内容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且只报考该职位,如有不实或是提供虚假信息,本人承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招聘单位资格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学位名称”填写:无、学士、硕士、博士。

2、“学历”填写: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

3、“政治面貌”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

4、“是否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如果是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要填写“是”,其他人员填写“否”。

4、“持有相关资格等级证书”填写考生持有与招考职位相符合的资格证书,如医师资格证书等。

5、“主要社会关系”应体现“关系”、“姓名”“工作单位”。

6、本表格请考生下载后,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考生签名处请先留空)再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照片处请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7、请考生如实填写各栏目,由考生填写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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