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下半年古蔺县部分学校考试选调教师公告

2022-08-05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理流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2年下半年古蔺县部分学校拟公开考试选调教师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调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古蔺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xian.gov.cn/zwgk/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岗位、名额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农村学校岗位按照与原单位区位条件相当的原则统筹安排到缺编学校)。

三、选调范围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且在编在岗全额拨款非工勤岗位的事业人员,同时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经费来源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四、报名条件(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13日。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新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5.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需与报考岗位学校区位条件相当。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选调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126号双创中心5楼)。

3.报名所需资料:

(1)《2022年下半年古蔺县部分学校公开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须按要求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同意报考手续(报考人员须经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如:公开考试招聘登记表、直接考核招聘登记表、政策性安置文件等材料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占编聘用文件等)、现聘岗位的岗位聘用审核表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

(6)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或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

(7)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年限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8月31日。

直属事业单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测试阶段,发放《测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当场告知。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测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测试,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1.测试时间:2022年8月14日,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详见《测试通知书》。

2.测试地点: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古蔺县彰德街道建国村七组)。

3.测试方式:讲课。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测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测试成绩或资格的人员、未参加测试的人员、测试成绩低于80分人员,不予确定为考察对象。

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予以公示。

(四)考察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测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测试进行筛选,以再次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情况需要确定是否延伸考察和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测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xian.gov.cn/zwgk/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聘用后,从县外选调的人员在古蔺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古蔺县。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现场报名、测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应当主动出示本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

(三)现场报名、测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离开低风险地区后且考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有成都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3天3次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现场报名、测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澳门除外),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6.当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中、高风险地区具体名单可通过“四川天府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查询;低风险地区是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方。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和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选调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7204706监督电话:0830-7211815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附件1:2022年下半年古蔺县部分学校公开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要求表.xls

附件2:2022年下半年古蔺县部分学校公开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高校招聘

附件3:同意报考意见.doc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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