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殡葬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通告
2023-07-17 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沙政〔2017〕42号)公益性岗位申报和加强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沙人社〔2023〕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名就业困难人员,要求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能吃苦耐劳。主要从事公墓墓区卫生、绿化修剪养护工作。
二、招聘条件
㈠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我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困难人员:
①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③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④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区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⑤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⑥建档立卡农村脱贫户劳动力。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和注意事项
㈠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末无休)。若报名截止时无人报名,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㈡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沙县区凤岗街道马岩路2号区殡葬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㈢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末无休),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有殡葬相关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视为放弃。
2.资格初审。报名后,由区殡葬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本次聘用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等相关费用。
㈣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初中阶段填写起,按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四、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量化考核评分的方式。量化考核评分总分100分。
㈠量化考核
1.区殡葬服务中心按照聘用资格条件进行量化考核(见附表3),以报名人员填报的《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和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为依据进行核实确认、打分、汇总、计算。
2.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以量化考核成绩为总成绩,排名按照量化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列。若报名人员的成绩相同时,报名人员名次按政治面貌(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团员)、学历(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优先排列。并将考核结果报区民政局审核。
五、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公示和聘用
㈠考核
区殡葬服务中心在7月24日前完成对报名人员的考核,主要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是失信人员。
㈡公示、聘用和待遇
1. 沙县区殡葬服务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民政专栏(http://www.fjsx.gov.cn/wzq/bmwz/
mzj/zfxxgkzl/)向社会统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公示期为7天。
2.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
3. 薪酬标准: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等组成约2300元/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享受在岗殡葬职工岗位绩效。
4. 新聘用人员应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2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㈠考生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殡葬服务中心根据量化考核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递补人员。
㈡招考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需要了解聘用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沙县区殡葬服务中心中心,咨询电话:0598-5823004。
附件1: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附件2: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3:公益性岗位量化考核评分表
三明市沙县区殡葬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7日
附件1
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 ||||||
序号 | 单位 | 要求 | 岗位 | 工作内容 | 人数 | 待遇 |
1 | 三明市沙县区殡葬服务中心 | 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吃苦耐劳 | 墓区保洁、绿化养护 | 金莲花陵园保洁、绿化修剪养护 | 1 | 约2500元/月 |
附件2
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健康状况 | (1寸免冠近照) | ||||||
户 籍 | □农业 □非农业 | 籍 贯 | 职 称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是否民政优抚对象 | □是□否 | 电子邮箱 | |||||||
现住址 2020年省考 | 人员类别 | □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农村男满40周岁女满30周的独生子女或二女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地农民□建档立卡农村脱贫户劳动力 |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学习和工作简历 | ||||||||||
获奖 情况 | ||||||||||
承诺情况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 |||||||||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 意见 | 审批人: | |||||||||
审核人: | ||||||||||
经办人: |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一式二份,用人单位、人事人才中心各执一份。 | ||||||||||
附件3
公益性岗位量化考核评分表 | ||||
项目 | 分值 | 项目 | 得分 | 备注 |
人员类别 | 40 | 属于就业困难人员【①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③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④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⑤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⑥建档立卡农村脱贫户劳动力】得60分 | ||
工作经验 | 30 | 有从事殡葬服务、保洁(绿化)相关工作经验满一年的得30分;有从事殡葬服务、保洁(绿化)相关工作经验满半年年的得20分;有从事殡葬服务、保洁(绿化)相关工作经验的得10分;没有从事殡葬服务、保洁(绿化)工作经历的不得分。 | 需提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等相关佐证材料。 | |
工作技能 | 10 | 有中级及以上殡葬、园林绿化等级证书的得10分,有初级殡葬、园林绿化等级证书的得5分,没有证书的不得分。 | ||
学历情况 | 10 | 学历为中专(高中)得4分,学历为大专的得8分;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得10分。 | ||
政治面貌 | 10 | 中共党员(含预备)得10分;共青团员得5分;其他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附件下载:
附件2:《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x
本文有附件,请到源地址查看:http://www.fjsx.gov.cn/wzq/bmwz/mzj/zfxxgkzl/zfxxgkml/qtyzdgkxx_9088/202307/t20230717_19242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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