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3-07-17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公开招聘(第二批)应届毕业生2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成立于2006年4月,是在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下,由科技部、财政部、中央编办批准的中国中医科学院下属的社会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

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的科研服务宗旨是:开展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目标定位是以“中医药标准化”为核心,以“中医药文化传承”为平台,以“临床评价与再评价”和“转化医学”为方法手段,努力做好临床医学基础、中医诊断学、中医心理学、养生保健学、中医预防医学等学科建设,推动中医临床研究与基础医学研究的相互转化和利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从事中医药临床基础技术标准研究,中医诊疗规范研究,中医临床评价研究,中医临床药理研究,中药疗效评价研究,中医预防康复医学基础研究,中医药临床医学基础研究,中医药临床医学研究及相关咨询,博士后培养等相关学术交流与培训。现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挂靠单位、ISO/TC249国内技术对口单位、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医药分会挂靠单位、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上市后中药再评价专业委员会、中国中医药信息研究会临床研究分会挂靠单位,中国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挂靠单位并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专项办公室的管理工作。设有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和博士后流动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留学归国人员),须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七)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2023年临基所应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请填写《2023年临基所应聘登记表》(附件2),请按“编号+部门名称+姓名+学校”的格式命名邮件标题,不能更改格式发送到邮箱linjisuorenshi@163.com,并微信扫码在线填写“2023年临基所应聘登记表”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3日。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考试。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具体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所办公会研究,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岗位填报。每名应聘者仅可填报其中一个部门岗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笔试拟定于7月下旬进行,面试拟定于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根据我单位学科发展方向、主要研究领域以及招聘岗位的具体工作需要,确定笔试专业知识范围,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运用相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以问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依照招聘岗位工作需要,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整体素质、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理论素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若出现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准入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拟定于7月下旬进行。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被确定进入体检流程的人选,须按我单位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情况下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须到我单位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学习表现情况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应聘资格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如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综合成绩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公示和聘用拟定于8月上旬进行,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单位网站(http://www.tcmid.cn)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natcm.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我单位将在网站(http://www.tcmid.cn)发布面试招聘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浏览关注。

(三)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64093279。

(四)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自负。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4087789

邮 箱:linjisuorenshi@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邮政编码:100700)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需求信息表.doc">附件1: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需求信息表.doc

附件2: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应聘登记表7.17.docx">附件2: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应聘登记表7.17.docx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2023年7月17日

本文有附件,请到源地址查看:http://www.tcmid.cn/ljsadmin/vip_doc/26717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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