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2023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7-17    利津县人民政府


根据《2023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请于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上午6:50前在利津县教育局(利津县凤凰大道58号)办公楼前集合。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体检须知

1.体检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2.费用360元(需准备现金)。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时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当日早上不能进食及饮水。

5.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

6.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7.参加体检不准携带各类通讯工具。

四、考察有关事项

请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提前落实本人人事(高校毕业生)档案的管理部门或单位,于2023年7月20日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202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内容须手写,不能有涂改,照片要求为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照片),并由相关单位出具审查意见。

2.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近期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鉴定材料1份(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未就业人员,由考生人事档案托管单位或所在居(村)委会出具)。

3.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档案专递事项

人事档案的转递应符合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EMS学生档案专用通道、机要或考核组于2023年7月2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转递到利津县教育局101室(凤凰大道58号),联系人:刘老师,0546-5629269.

2023年(省内)应届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的档案由所在学校派遣至利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及档案管理室(利津县利二路506号一楼B区档案室)。

档案存放在利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或利津县教育局的考生与考察组办理转档手续后,统一转档。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递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立刻与档案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确认本人档案存放地点,确保考察组审档及档案转递顺利进行并按要求准时送达。

2.考生因各类原因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请及时与利津县教育局联系,并书面提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咨询电话:0546-5629919

附件1.:2023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附件2:2023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docx

 

利津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5日

原标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2023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ijin.gov.cn/art/2023/7/15/art_85345_10338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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