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东侨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务聘用人员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二批)

2023-07-17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10名非在编公务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解聘、解除证明)。

(三)招聘对象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是指在1988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的。

(四)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六)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七)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福宁北路66号)一楼职业技能窗口。联系人:余女士,咨询电话:0593-2807075(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东侨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务聘用人员招聘公告,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表,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核:按报考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接受考生申诉审核,最后确定笔试入闱人员,具体以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时间安排

2023年7月17日: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fjdq.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8月1日-2日:现场报名。

2023年8月3日:资格审核及申诉审核。

2023年8月7日:在东侨网公布入闱笔试人员名单。

2023年8月9日-10日:到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福宁北路66号)一楼职业技能窗口领取准考证。

2023年8月12日:09:00—11:00笔试。

2023年8月14日-17日:公布笔试及格线、成绩,并通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2023年8月19日:组织面试。

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详见东侨网公告。

四、笔试安排

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二)领取准考证:2023年8月9日-10日到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福宁北路66号)一楼职业技能窗口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2日:09:00—11:00

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宁德市区,具体考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公共题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医院应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人社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八、聘用

人社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公务聘用人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两年。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本公告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东侨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务聘用人员计划表(第二批)

2.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务聘用人员报名表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2023年东侨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务聘用人员计划表(第二批).xls

附件: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务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本文有附件,请到源地址查看:http://www.fjdq.gov.cn/zwgk/tzgg/202307/t20230717_17784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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