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经济普查工作招聘就业见习人员
2023-07-20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0 10:26 来源: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81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繁昌区开发了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及经济普查工作就业见习岗位。现通告如下:
一、见习人员范围
符合各单位见习岗位条件要求且符合下述条件任意一条的人员,可参加就业见习: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无就业和参保记录。
2.16-24岁失业青年:以区人社部门审核盖章日期为准,见习人员年龄已满16周岁且未超过24周岁,当前未就业。
二、见习补贴及标准
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
三、见习时间
参加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协商合理确定。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8:30至7月25日下午5: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有意愿参加的青年就业见习的人员,选择岗位后,添加QQ群:557526107,将简历和预选岗位发给群主,每人限选一个岗位。
3.岗位信息:见附件。
4.联系方式:芜湖市繁昌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53-7879205。
五、岗位匹配
报名结束后,见习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人员报名情况进行岗位匹配,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等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就业见习岗位坚持总量控制、招满为止原则进行人岗匹配,按报名顺序依次进行岗位匹配,并经本人同意,在各岗位之间进行合理调剂。
六、组织上岗
见习人员需在2023年7月28日前报送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确认后,区人社局统一公示,并于8月初组织上岗。见习单位负责通知见习人员报到,见习人员3日内未报到的,视作放弃。上岗前,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上岗时间和双方权利义务等。《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3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1份,1份报区人社部门备案。
附件:1.2023年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表.xlsx
2.2023年繁昌区经济普查工作就业见习岗位表.xlsx
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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