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2023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

2023-07-21    宁陕县人民政府


根据《2023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和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3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工作的通知》(安卫函〔2023〕100号)文件精神。现将宁陕县2023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根据全省2023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会现场报名情况,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程序;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采取笔试方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1、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程序,具体岗位详见下表:

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

招聘计划

报名人数

宁陕县中医院-影像医师

医学影像学

1

1

宁陕县医院-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

3

1

宁陕县医院-影像医师

医学影像学

2

2

宁陕县医院-公卫医师

预防医学

1

1

宁陕县医院-检验技师

医学检验

1

1

2、对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需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岗位详见下表:

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

招聘计划

报名人数

宁陕县中医院-临床护师

护理学

6

72

宁陕县中医院-针灸推拿师

针灸推拿学

1

3

宁陕县医院-中医医师

中医学

1

5

宁陕县医院-临床护师

护理学

1

18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9:00-11:00

2、笔试地点:宁陕中学

3、准考证领取:请考生本人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8:00-12:00持有效身份证,准时到宁陕县卫生健康局301室(花园宾馆院内)领取准考证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结束后,在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登录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成绩。

(二)资格复审。依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由县人社局、卫健局联合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1日(星期二)8:3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宁陕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花园宾馆院内)

3、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学籍认证信息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统一进行资格复审。

4、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并按要求签订《未就业承诺书》(现场提供)。

5、在规定的时限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招聘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人员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在三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缴纳。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并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公示。县卫健局、县人社局根据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人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工作需要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离。

(二)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参与本次招聘的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三)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5-6821108

宁陕县卫生健康局:0915-6825205

宁陕县2023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

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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