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23-07-2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名,硕士研究生20名,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为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位于郑州开封融城中心中牟,新校区位于雁鸣湖景区。现为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省“双高工程”建设单位、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等。
二、组织领导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工作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三、招聘计划
详见《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8、年龄:博士研究生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9、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1. 招聘公告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网站同时发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网址:http://hnca.edu.cn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1日。
重要提示:招聘全过程工作安排详见学校网站相应通知,网址为http://hnca.edu.cn,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2023年7月28日9:00至2023年7月31日17:30,报考者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04,进入“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看通知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
②本人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③本人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资格审查
我校采取网上初审和复审(现场确认)形式进行资格审查,凡网上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须在我校规定的复审(现场确认)时间内再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随时关注学校网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减少或取消的招聘人数可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调整意见由学校决定。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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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一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
面试当天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成绩有效。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若拟招聘岗位人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与政审,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议,拟聘用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具备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学校按照相应职称予以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具体指导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56528029(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0371-56528018(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八、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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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ywzl.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4aef1408279926e601279e53eac517a5/a6fcf346e0a941028a60d55a464e1b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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