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2023年度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考试公告
2023-07-24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按照《2023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和安康市卫健委、安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后续工作的通知》(安卫函〔2023〕100号)及《恒口示范区2023年度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后续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现将恒口示范区2023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考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形式
恒口示范区2023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6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共计11名。依据我区实施方案,应聘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共计10人),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具体岗位详见下表:
岗位 | 专 业 | 招聘 岗位数 |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 |
恒口示范区-大同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医师 | 中医学 | 1 | 4 |
恒口示范区-恒口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 | 临床医学 | 1 | 4 |
恒口示范区-恒口镇中心卫生院-药剂师 | 药学 | 1 | 2 |
二、考试范围及时间地点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笔试为一科,报考中医学专业考试范围为中医基础知识、临床知识和卫生法规,满分为100分。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考试范围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临床知识和卫生法规,满分为100分。报考药学专业考试范围为药学专业知识、药事管理与卫生法规,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在恒口示范区恒口高级中学学校。
3.参加考试人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4.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依据得分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5.在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可登录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三、面试
笔试通过人员参加面试,总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组进行面试测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卫生健康局、党务群团工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在三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2日内申请复检。考察工作由党务群团工作局、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卫生健康局、党务群团工作局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等任何方式将其借出或调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岗位调剂
根据报名情况,对无人报考或有空缺的岗位进行调剂。调剂计划待安康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在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调剂计划公告,并依据本次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依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七、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党务群团工作局、卫生健康局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工委的监督。聘用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真实有效。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0915-
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0915-3613727
附件:1.恒口示范区考点、考号及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笔试须知
附件1
恒口示范区考点、考号及人员名单
考号 | 姓名 | 报考职位 |
2023001 | 胡涵妤 | 恒口示范区-大同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医师 |
2023002 | 熊祖晶 | 恒口示范区-大同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医师 |
2023003 | 王雪 | 恒口示范区-大同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医师 |
2023004 | 胡海云 | 恒口示范区-大同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医师 |
2023005 | 钟新宇 | 恒口示范区-恒口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 |
2023006 | 曹巍 | 恒口示范区-恒口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 |
2023007 | 王寒辉 | 恒口示范区-恒口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 |
2023008 | 罗伟 | 恒口示范区-恒口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 |
2023009 | 吴发翠 | 恒口示范区-恒口镇中心卫生院-药剂师 |
2023010 | 邱婷婷 | 恒口示范区-恒口镇中心卫生院-药剂师 |
附件2
应聘人员笔试须知
1.笔试考试为一科,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只入场1次。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开考后迟到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开考前30分钟,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考务人员的组织下有序进入考场,无有效身份证的不得进入考点。
5.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接受安检和疫情防控检查后进入考场,将身份证放置在指定位置,以备查验。
6.应聘人员需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参加考试。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包括带有通讯或存储功能的手表)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聘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
8.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工作,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9.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公告及附件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本次考试只公布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1.应聘人员应提前熟悉笔试的时间、地点、考场等情况,了解考点路线地址和交通情况,提前到达考点,防止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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