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教师公告
2023-07-24 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
经绥中县委、县政府批准,根据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40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无违纪处分和违纪违法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绥中县域外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务员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2)绥中县域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务员;
(3)师德师风不合格者;
(4)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聘用的;
(7)个人征信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8)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5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9)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违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10)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11)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以及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二)年龄要求及户籍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0日(不含)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20日(不含)之后出生]。
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三)学历条件
1.应聘教师岗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与大学所学专业、拟应聘岗位相符;
应聘学校财务岗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相关资格证,且是会计、金融及相关专业毕业;
应聘人事劳资岗需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专业毕业;
应聘卫生保健岗需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证或护士资格证,且是医学、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
2.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要求,需符合《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专业”类别。
3.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含)前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国外学历报考,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报考)。
5.具体岗位要求,以公告中岗位信息表内容为准。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邮箱报名(初审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及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邮箱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7月24日12时止(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lnssyzxddhfxfsxx@163.com。
联系电话:岗位咨询0429-3253071,0429-3253072
监督电话0429-6111006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须手签)。
(2)身份证正反面(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个人简历。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5)海外院校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6)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
(7)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8)教师资格证书的“网上认证表”(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查询—本人查询页面,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
(9)《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或证明材料。
(10)本人手签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11)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按编号顺序、彩色复印后扫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提示:不是压缩文件)上传到指定邮箱。未在报名时间段报名的,以及未按报名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4.岗位报名开考要求
(1)同学科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的比例不小于2:1才能开考。
(2)招聘岗位为1个,如果报名比例低于2:1则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大于1个的,如果报名比例小于2:1则减少此学科招聘指标,使之不低于2:1的比例。
(3)报名结束,资格初审同步结束,没有接到邮件反馈的,即表明通过初审,可以进入资格复审。
(4)其他要求
①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
②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和聘用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③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进行。
1.时间:2023年7月25日9:00--15:30
2.递交以下材料:
(1)发送报名邮箱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3)县域外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务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3.地点: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辽宁东戴河新区长城大道19号)
4.考生本人到场。
5.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笔试。
6.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需上交2张应聘者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直接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1)教师岗位笔试时间:2023年7月26日8:30-9:30
(2)其他岗位笔试时间:2023年7月26日8:30-9:00
(3)地点: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辽宁东戴河新区长城大道19号)
(4)考生2023年7月26日8:00前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内容
教师岗位:报考学科的初中知识,并适当加深拓宽。
其他岗位: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录用。
(3)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发布
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招聘学科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若有自愿放弃面试机会的情况,填写放弃面试说明。不再进行递补。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8:30,考生8:00前进入考场。
(2)地点: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辽宁东戴河新区长城大道19号)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录用。
2.面试内容
(1)教师岗位:
①讲微型课。讲课课题(初中现行教材人教版七年级课程)现场抽取,准备时间15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现场提问。
(2)其他岗位:
①面试。现场抽取与本岗位相关的试题,准备时间15分钟,根据自己理解、分析,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现场提问。
3.面试流程及要求
(1)根据考生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同一岗位在同一组进行面试。每组7名面试评委,由外聘学科或相关学科教师担任。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有效分数总和除以有效评委数为考生最后面试分数。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评判、核准后在面试室公布。面试期间出现疑问当场提出,离开考场后不予受理。
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3)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时,只可报告本人面试岗位和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信息。
(4)违反面试要求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体检
1.笔试、面试分数按4:6比例核算,并保留两位小数计入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录取面试成绩最高者,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录取成绩高者。自愿放弃体检的考生,填写放弃说明。不再进行递补。
2.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3.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执行,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的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或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主管单位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在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信息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用人员必须按学校要求到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学校安排,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许辞职和交流。
4.受聘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会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辽人社函[2019]251号)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2022年学科指导目录。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0日
·附件:1.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3年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hld.gov.cn/ywdt/tzgg/202307/t20230720_1148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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