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招聘县中医院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2023-07-24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规〔2021〕24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关于开展公立医院和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实施方案》(陵编〔2022〕6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国招聘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员额制工作人员114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况

(一)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隶属陵水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二类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114名,其中公开招聘91名、考核招聘23名(招聘职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2)。

(二)员额制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薪酬待遇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一致,同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陵水县人才优惠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对应金额的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并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或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

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所有证书、证件和资格条件,截止取

得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含)。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明细详见附件1、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2023年7月24日起通过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08:00起至2023年8月7日17:00止,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hnhzhr.ikaowu.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咨询电话:0898-88391236。

报名时间截止后(2023年8月7日17:00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招聘岗位职数为10人或10人以上的,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以公告为准,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招聘县中医院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从网上下载附件4填写后本人亲笔,注意区分招聘类别);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4)户口本(首页与本人详细信息页);

(5)毕业证、学位证(如有);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

(7)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8)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盖章);

(9)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有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分为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2类岗位:1.公开招聘实施笔试+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2.考核招聘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公开招聘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报考同类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笔试内容:

《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县中医院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序号1、2、5、8为临床医学类;岗位序号3、4、6、7为中医学类;岗位序号9为药剂类;岗位序号10为护理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岗位序号11-17为管理类,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届时以公告为准。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岗位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

招聘岗位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报考岗位类别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综合素质。

考试总成绩计算: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考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并列的,以高职称者优先,职称一致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须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

(4)考试时间与地点:2023年8月13日笔试,地点为陵水县、以准考证为准;2023年8月20日面试,地点陵水县。

(5)成绩发布:成绩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考核招聘考试

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组织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2023年8月12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新聘用人员为2023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任职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承诺服务所报考单位满5年(含试用期,不含招聘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间不得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员额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本次招聘工作方案和公告;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凭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及考试。

(二)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联系电话:0898-83310811(陵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县中医院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考核招聘县中医院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rar

附件4: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招聘县中医院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

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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