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23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2023-07-26    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


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简称“深大实验”)是一所由深圳市教育局与深圳大学双重领导、共同扶持的市直属公办重点高中,深圳大学附属中学(简称“深大附中”)派出卓越管理团队高起点建设,深大实验与深大附中师资互派,资源共享,学生可跨校区选课,一体化发展。深大实验充分利用新建校区一流硬件设施,先进教学理念,打造“双师课堂”“双导项目”“双高对接”等育人模式和特色,与深大附中共同开展“高校+高中”贯通培养、协同育人实践探索。

学校以庭院式建筑、主题花园、时间长廊为特色,建成现代合院式书院,教学区与生活区合理布局,实行精致化、智能化管理,教学综合楼、师生宿舍楼、体育馆、运动场等硬件设施应有尽有,如能容纳700人的演会中心、容纳200人的黑匣子剧场、1000平方米的创客教室、天文台、健身房以及全球首创无感式借阅图书馆等场馆,功能多样。

学校位于深圳城市北部中心的“绿肺”光明区,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深大实验临近地铁6号线长圳站、高铁光明城站,另有南光高速、外环高速、龙大高速等通往市内各区,生活、交通都很便利。

因学校发展需要,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hr.szu.edu.cn)、深圳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sdsyfz.edu.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目前在职在岗的优秀教师。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取得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25日(公告报名首日)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目前在职在岗的优秀教师,须于2023年7月25日(公告报名首日)具备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证明材料。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学历学位

选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符合岗位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此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报名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以“2023年7月选聘+岗位名称+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szufssy2020@163.com。

(二)报名材料

1.《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23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聘用证明材料;

6.《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见附件4);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资格初审

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将于2023年8月1日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及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于审核结束后1日内在深圳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七、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均参加面试。

(一)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组织,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将在深圳大学附属中学网站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同时公布。

(二)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由学校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大学附属中学官网公布。

(二)组织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等由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深圳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sdsyfz.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1年内(自招考公告首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开选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755-66882356;咨询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2021年国考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执行。

附件:1.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23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23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4.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23年7月25日

附件1: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23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23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doc

本文有附件,请到源地址查看:https://hr.szu.edu.cn/info/1139/71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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