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吴江区法律援助律师的公告

2023-08-01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吴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展新要求,现决定在执业律师中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律师。

一、组织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

苏州市吴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管理规定,未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

2.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热心公益事业,沟通能力强,业务素养高;

3.具备三年及以上执业经历,具有与法律援助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特长和办案经验;

4.具备及时应答、突发情况处置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响应中心指派的援助案件以及安排的值班任务,能够妥善处理办案、接待中的突发事件。

三、职责要求

法律援助律师分为驻点律师和值班律师,本次拟招募10名驻点律师和80名值班律师。

(一)法律援助驻点律师职责要求

1.法律援助驻点律师采用8小时坐班制,除保留原法律顾问单位外,严禁私自接受社会性案件;

2.完成区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咨询接待、值班工作;

3.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4.参加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各类法律类公益活动;

5.参加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相关会议和业务培训;

6.做好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

7运用窗口值班和12348咨询平台,主动收集社情民意,参与撰写研判建议类信息及调研文章;

8.参与省、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各项活动,完成典型案例的编纂上报;

9.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及要求

1.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轮驻各法律援助站点;

2.根据区法律援助中心排班,完成各站点咨询接待工作;

3.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对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见证;

4.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5.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四、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录用”原则。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录用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上会流程确定;法律援助驻点律师录用按照报名、资格审核、岗位相适度评价、面试、上会流程确定。

具体流程如下:

1.发布招募公告(8月1日-8月15日)。通过吴江政府网站向公众发布;

2.接收报名材料(8月1日-8月15日)。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收集汇总法律援助律师申报材料;

3.律师资格审核(8月16日-8月18日)。区司法局政工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报名律师的资格审核;

4.岗位相适度评价(8月24日前)。区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区公安局、区矛调中心、区律协、区司法局公管科组成评价组,对报名律师进行岗位相适度评价,评价得分自高而低顺序排列,根据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8月31日前)。由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律协、区司法局公管科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得分自高而低顺序排列,按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上会名单;

6.党委会票决(9月上旬)。区司法局党委会经票决确定法律援助律师最终录用名单,并抄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备案;

7.公布招募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区司法局政工科及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法律援助律师选用工作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1.驻点律师服从吴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统一管理及考核。

2.驻点律师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期间,律师事务所保留与律师的劳动关系,给予律师最大的支持。

3.驻点律师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连任不超过两届,每年度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法律援助驻点律师积分考核制度》执行,凡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其法律援助驻点律师资格。

4.值班律师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

5.法律援助律师因转所、健康等原因,未达调整年限要求退出的,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向区法律援助中心递交书面情况说明,批准后可退出。

6.驻点律师人数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未达调整年限因工作需要或律师退出等原因需调整驻点律师人数的,从上批次参与面试、但未录用的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并征求其本人同意后,提交局党委会票决确定,补充法律援助驻点律师,最终录用名单抄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备案。

7.值班补贴、案件补贴依据吴司[2023]19号文件执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六、报名说明

有报名意向的执业律师应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吴江区法律援助律师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律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书复印件、辩护(代理)意见被采纳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1份。具体填报要求详见附件,所有材料需经执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确认,并且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招募组织单位对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予以严格保密。

申请材料提交方式:申请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和其他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wjqflyzzx@sina.com。联系人:张晓育,联系方式:0512-63982629。

附件:吴江区法律援助律师申请表

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

苏州市吴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2023年8月1日

本文有附件,请到源地址查看:http://www.wujiang.gov.cn/zgwj/gggsh/202308/b6b4f36365e64c72a61ee4672d10fde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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