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公开选调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公告

2023-08-02    大丰智慧云平台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教科研水平,充实区教师发展中心学科研训力量,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盐办发〔2021〕26号)精神,拟面向全区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调研训员1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办法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进行公开选调,按考核成绩高低排名择优录用。

二、选调岗位

岗位代码

学科

人数

001

高中语文

1

002

高中数学

1

003

高中英语

1

004

高中物理

1

005

高中生物

1

006

初中数学

1

007

小学语文

1

008

小学数学

1

009

小学道德与法治

1

010

小学科学

1

011

信息技术

1

012

网络信息安全

1

013

心理健康教育

1

014

劳动教育

1

015

教师培训

1

三、选调范围

全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执行教育行政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在本学科一线教学10年以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熟悉全学段教学,有至少2年毕业班教学经历或至少2轮循环教学,教学业绩优异。

3.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较高水平本学科专业文章不少于2篇,有独立的学科教育教学观点和本学科发展规划能力。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能力,有良好的合作精神,担任过学校教研(备课)组长、年级主任或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具有在局机关、教师发展中心挂职(跟岗)经历。教师培训岗需有学校中层或以上干部经历,或具有在局机关、教师发展中心挂职(跟岗)经历。

5.中级职称教师需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获得盐城市优质课、基本功一等奖及以上奖次;或被聘为市级或区级专兼职学科教研员;或具有大丰区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劳动学科和综合实践学科可申报劳动教育岗位(代码014),教师培训岗位(代码015)申报不限学科。

五、选调程序

1.宣传发动(8月2日~8月9日)

针对选任岗位和本校教师实际,各相关学校做好选调工作内容传达,确保相应学科教师全员知晓。

2.个人申报(8月10日)

教师对照选调条件,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需学校签章确认),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于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交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02室)

3.审核确定(8月11日~8月12日)

教育局外聘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价,按1:3(报名人数不足时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答辩,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材料要求

申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照序号整理):

1.《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学科研训员选调申报表》(文末点击阅读原文获取)、身份证复印件;

2.《教师师德表现情况说明》;

3.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4.已获得的骨干教师称号、综合性荣誉等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近五年考核等次情况汇总表;特定岗位专业优势证书;

5.学校(单位)出具本人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对应选任条件2);

以下材料须提供原件(选调工作结束后相关原件返还给本人):

6.盐城市级及以上优课比赛、基本功大赛、精品课比赛、学科素养大赛等获奖证明材料,区级及以上公开课证书、讲座证书等材料(公开课、讲座各限5节);

7.发表学科教育教学论文代表作(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和期刊网查询页);

8.盐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方面的成果材料(课题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等,限2项);

9.参加区级及以上调研测试命题证明或受聘担任区、市级学科专家组成员的证明材料;担任学校教研(备课)组长、年级主任、学校中层或以上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在局机关、教师发展中心挂职(跟岗)经历的证明材料。

所有提供的申报表、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均需学校验证盖章。

七、公示选调人员名单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大丰区智慧云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八、办理调编等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区委编办同意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岗位聘用

按考入单位岗位情况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十、纪律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研训员选调工作在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15-83512397、0515-69188521。

本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区教师发展中心选调研训员公告.docx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日

本文有附件,请到源地址查看:http://www.dfe.cn/Frontend/Notice/NoticeDetails/179?regio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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