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02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华南师范大学创办于1933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及广东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近年来,学校积极发挥教师教育的学科优势和基础教育资源优势,积极与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多层次合作办学,有力推动当地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是学校二级教辅单位,负责为合作创办的附属学校、幼儿园提供督导、协调、规范、质量提升及专业支持服务。教育发展中心按照“办学示范基地、教师成长中心、教育研究与政策咨询中心、师范生实习基地和学生就业基地五位一体”的办学思路,致力于打造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优质品牌。现因业务工作需要,教育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欢迎有志之士加入!

一、招聘岗位与职责

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人数

综合部

行政管理

人员

1.负责部门日常行政事务。

2.负责各类文书的起草,包括汇报材料、方案、计划、总结、申请、报告、通知等。

3.参与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起草。

4.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1

基础

教育部

教育教学

助理

1.配合做好教育集团学校的开学筹备工作。

2.面向教育集团学校组织视导、协调、规范、质量提升、教师招聘及专业支持等服务工作。

3.承担上级安排的、受教育集团学校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2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认同华南师范大学“华附联盟”教育集团办学理念,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了解国家关于基础教育的政策与法规、发展规划、改革动向。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掌握良好的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熟练使用PowerPoint、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及常用在线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与统筹能力,工作主动积极,视野开阔,服务意识强。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

5.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存在不宜报名的相关情形者不得应聘。

(三)岗位要求

部门

专业要求

学历及学位要求

其它

年龄要求

综合部

教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相关学科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8日以后出生)

基础

教育部

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管理方向、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及基础教育领域相关学科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高校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及集团化办学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00:00至2023年8月20日23:59。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zxrzb@scnu.edu.cn。邮件主题和登记表、信息表、PDF文件均命名为:“姓名-招聘部门-手机号”(例如:张三-综合部-13600001111)。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资料

(1)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请提交可编辑的电子版,见附件1);

(2)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应聘信息表(请提交可编辑的电子版,见附件2);

(3)请将以下证书、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教育发展中心通过邮件发布考核通知。

(三)综合考核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教育发展中心通过笔试、综合面试(含岗位技能评估)等形式进行综合考核工作。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于10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告知。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入围综合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含主动放弃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名额不再递补。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于面试现场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如应聘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视为已通知。

3.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综合面试成绩×60%。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者不予聘用。综合考核总成绩在考核结束后于10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告知。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告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邮箱信息。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教育发展中心按照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教育发展中心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以邮件形式告知。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环节由教育发展中心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以邮件形式告知。

(五)公示

考察通过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教育发展中心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与递补

1.聘用。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公示情况,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七)聘期及试用期

受聘人员为非事业编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内设置试用期。教育发展中心将对入职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具体表现和人职匹配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办理转正手续。

四、工资待遇、福利

受聘人员的薪酬及福利待遇参照《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工资薪金由教育发展中心按月发放,并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本公告凡提及“以下”“以上”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如“本科以上”即指包含本科。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参加考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遗失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5.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通畅。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我们对所接收的报名材料履行保密义务。

7.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六、联系方式

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3.联系人及电话:赖老师18122488861

袁老师18026355659

4.应聘邮箱:zxrzb@scnu.edu.cn

5.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jyfzzx.scnu.edu.cn

6.教育发展中心公众号: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xls

2.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应聘信息表.xls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日

本文有附件,请到源地址查看:https://jyfzzx.scnu.edu.cn/a/20230802/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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