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湖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公告(第七期)
2023-08-03 南湖区党政信息公开-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嘉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嘉人社〔2015〕168号)精神,经主体申报、镇(街道)初审、区人力社保部门复核,现将2023年南湖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第七期)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从2023年8月3日起至8月9日。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就业创业登记证》(原《失业和就业登记证》)的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简称“4050”)的城镇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失业人员中的现役军人配偶;
4.夫妻双失业人员;
5.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
6.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7.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家庭、军烈属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8.全部放弃或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未就业人员;
9.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10.其他政府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特殊群体人员。
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不属于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对于公告项目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来访反映。公示受理:南湖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3-82838331。
附件:2023年南湖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第七期)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日
附件:
2023年南湖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第七期)
申请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情况 | 申请单位 | 岗位/工种 | 岗位数(个) | 工作内容 | 招聘条件 | 月岗位报酬(元) | 所在镇 (街道) |
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基层人力资源协管员 | 9 | 协助社区社保专员开展就业服务、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 全部放弃或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未就业人员;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家庭、军烈属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 2070元 | 七星街道 | |
零工协管员 | 2 | 负责零工驿站日常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 | 全部放弃或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未就业人员;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家庭、军烈属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 2070元 | 七星街道 |
本文有附件,请到源地址查看:http://www.nanhu.gov.cn/art/2023/8/3/art_1229282602_5150590.html
某学霸上岸笔记经验分享[火] 包括上岸学霸笔记、128个高频考点、手写三色笔记、速记口诀、材料作文30例、公基思维导图,扫码左侧二维码回复学霸笔记即可免费下载,仅限本周! |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客服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2、以培训或任何理由收取费用、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
3、客服邮箱:lhealth@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