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石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2023版)
2023-08-04 石泉县人民政府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根据近年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我们重点围绕人社部门出台的政策,梳理编印了《石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2023年版),旨在帮助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知晓和享受政策服务,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能力提升有帮扶
(一)就业技能培训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大学生村官,可联系县人社局在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的机构中自愿选择参加 1次免费就业技能培训。(联系电话:6322217)
(二)就业见习补贴
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向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联系电话:6310802)
(三)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大学生村官可自主选择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免收费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在完成鉴定(考核)工作后1个月内,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其中,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联系电话:6322217)
(四)求职创业补贴
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可在毕业前一学年下半学期内向所在院校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联系电话:3361033、6310802)
(五)就业创业指导
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离校前后组织的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宣讲、职业生涯规划、求职面试技巧、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公益性指导服务。(联系电话:6310802、6324473)
二、专项招聘主渠道
(一)专项招聘活动
高校毕业生除参加校园招聘外,还可关注省人社厅“秦云就业”“安康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根据个人需求参加各级人社部门每年定期举办的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行动、就业服务攻坚行动、金秋招聘月、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周等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专项招聘活动。(联系电话:6312352)
(二)职业介绍补贴
经依法行政许可、注册登记的经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两类机构简称职介机构),向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介绍就业人数享受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不得重复享受。(联系电话:6312352)
(三)个人权益保护
高校毕业生在求职期间应加强自我保护,注意防范虚假招聘、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贷等求职陷阱。求职期间除参加校园招聘活动外,也可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查询岗位信息。接到招聘邀约后,及时上网核实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该用人单位注册或者备案情况,若查不到相关信息就说明该单位可能不存在。找到意向工作信息后,要和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亲友沟通情况,冷静听取他们的意见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如遇上求职陷阱,可拨打“12333”咨询电话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联系电话:6310800、6312352、6310802)
三、企业吸纳有激励
(一)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自提交申请日前一年内,新招用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息LPR-150BP(即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减1.5%)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联系电话:6310090)
(二)职业培训补贴
对企业新招用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合法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同类工种、相同或相近课时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对培训机构给予补贴。(联系电话:6322217)
(三)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各类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县人社局申请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联系电话:6322716)
(四)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向县人社局申请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联系电话:6322716)
(五)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本年度留用率不低于50%,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联系电话:6310802)
(六)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联系电话:6310802)
(七)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失业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联系电话:6310802)
四、基层就业天地广
(一)“三支一扶”计划
通过“三支一扶”计划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岗位工作,享受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享有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政策。“三支一扶”人员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详情请关注陕西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haanxi.gov.cn)。(联系电话:6310807)
(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
对于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适量招聘的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生),3年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3年。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详情请关注陕西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shaanxi.gov.cn)。(联系电话:6312605)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服务。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服务期间或期满可享受现有国家、省关于西部计划相关政策落实(详情请关注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联系电话:6311758)
(四)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
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定向招聘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对脱贫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放宽到大专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定向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须按照合同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工作帮助等形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等政策。(联系电话:6312390)
(五)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普通高等学校年满18至22周岁的在校生和不超过24周岁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可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征兵工作站(学工部)、就业中心或石泉县征兵办公室咨询有关政策(详情请关注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联系电话:3649245)
五、自主创业有支持
(一)创业培训补贴
对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大学生村官自愿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含S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和培训效果给予补贴。其中,参加SYB(创办你的企业)、网络创业等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500元给予补贴;参加IYB(改善你的企业)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参加创业培训的,每人每期补贴600元。(联系电话:6322217)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石泉县域内首次创业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所创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在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7至12个月期间内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县人社局申请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联系电话:6310090)
(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即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减1.5%)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并按季向经办银行支付利息,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承担。(联系电话:6310090)
(四)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
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对有过“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在县内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可按规定向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免息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个人贷款和不超过50万元的合伙贷款。(联系电话:6310802)
(五)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实现自主创业的,可在完成参保缴费后6个月内,向本人社保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失败时,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的,可再享受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联系电话:6322716)
(六)税费减免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36个月,下同)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本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联系电话:6313682)
(七)创业孵化服务
石泉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是集创业孵化、创业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以支持各类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孵化平台,为入驻创业者提供不超过3年的低租金或免租金的经营场地租赁、低收费或零收费的水、电、网等,并提供免费职业指导、专家咨询、创业培训、社会中介、招工服务、帮办代办等优质服务。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联系电话:6310802)
六、灵活就业有鼓励
(一)社会保险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可在完成参保缴费后6个月内,向本人社保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联系电话:6322716)
(二)创办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在校或者毕业不满2年的大学生自主创办,或者社会力量以招聘此类人员就业为主创办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由登记机关、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免费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在校或者毕业不满2年的大学生自主举办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向县级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直接登记。(联系电话:6310428、6329050)
(三)鼓励到中小企业就业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成果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服务。(联系电话:6310807、6314827)
七、就业报到手续及时办
(一)档案托管相关服务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跟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并记得查询档案转递去向。
如果离校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回原生源地,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后,档案不能个人保管和自带转递,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等相关手续。(联系电话:6310802)
(二)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及时到生源地(石泉生源)或居住地(县外生源)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享受“131”就业服务(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及创业服务、人事劳动保障代理、困难帮扶等公共就业服务。(联系电话:6310802)
八、就业服务广覆盖
(一)“秦云就业”线上人社服务
“秦云就业”服务平台是陕西省人社厅联合省级相关部门,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数据、统一服务、统一用户”的要求,推出的一款政务服务小程序,已面向全省劳动者开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这个小程序,在线查询就业创业政策、招聘岗位信息、人事考试信息、社保账户信息,在线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补贴、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创业担保贷款、技能培训报名、就业见习活动以及劳动维权等多项业务,让您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
1.“秦云就业”PC 端访问地址:http://www.qinyunjiuye.cn/sxjob/
2.“秦云就业”小程序二维码:
(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窗口服务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有求职需要的,可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获得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咨询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可登录“秦云就业”小程序,在首页“电子地图”搜索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附:网络招聘技术支持单位
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s://chrm.mohrss.gov.cn
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
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s://www.newjobs.com.cn
国聘招聘平台:https://www.iguopin.com
智联招聘:https://landing.zhaopin.com
BOSS直聘:https://www.zhipin.com
猎聘网:https://wow.liepin.com
某学霸上岸笔记经验分享[火] 包括上岸学霸笔记、128个高频考点、手写三色笔记、速记口诀、材料作文30例、公基思维导图,扫码左侧二维码回复学霸笔记即可免费下载,仅限本周! |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客服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2、以培训或任何理由收取费用、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
3、客服邮箱:lhealth@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