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2023-08-07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德阳检察机关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为进一步充实全市两级院检察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检察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四川省关于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全市检察机关计划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共11名。其中,德阳市人民检察院6名、广汉市人民检察院2名、什邡市人民检察院3名。
二、岗位职责从事与检察业务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报名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纹身;6.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3年以上政法系统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系统辞退的;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发布公告1.通过德阳人事考试网()、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ww***.cn[点击查看])发布招聘公告。2.本次招聘的其他相关公告,如笔试面试考试时间、成绩公布、体检、公示等信息均发布在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ww***.cn[点击查看])。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在报名时需提交:①《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近期2寸彩底免冠电子版照片1张。2.报名地点:德阳市旌阳区金沙江东路211号德阳市人民检察院209办公室。3.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4.资格初审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生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负。6.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考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招录单位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及时公布。笔试采取书面答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应用技能。笔试考试无指定参考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在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计划,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录取合格线,对达到合格线的,按照考生总成绩,采取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按招录名额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2.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治安处罚记录、劳动教养(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工作和学习表现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察结果,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事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具体工作岗位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可以续签合同。2.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按照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薪酬执行。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存社会保险等费用,自愿享受职工工会待遇;上级相关部门对聘用制书记员有新管理规定的,将按照上级最新规定执行。3.拟聘用人员在各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4.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面向全国招聘,不设户籍限制,但聘用后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检务督察部门(电话0838-2595799)以及群众的监督,受理举报。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出现。如有违反相关规定,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参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受聘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尽事宜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考试咨询电话:0838-2595793
附:1.《2023年度德阳市检察机关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
2.《2023年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德阳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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