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学校始建于1936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药学高等学府。87年来,学校秉承“精业济群”校训精神,为推动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中国药科大学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此次面向校内外招聘专职辅导员共1人,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医学、药学、生命科学、化学、人文社科、美育教育、美学、艺术学等相关专业,其中人文社科、美育教育、美学、艺术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热爱学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能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6.2023届应届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7.在学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8.身体健康,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期间应征入伍及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西部志愿者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根据入伍或服务时间相应顺延。 三、考核方式及要求 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超过10人,则考核方式为心理测试、面试。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0人,则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四、聘用方式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编制聘用,一经聘用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4年。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23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时间段(9:00-17:00)登录中国药科大学招聘系统zh***.cn[点击查看](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具有海外学历学位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所有材料发至672456890@qq.com。 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中国药科大学辅导员报名表》(附件),未按要求填写者,不予接收; (2)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身份证扫描件,近期一张生活照;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 (6)其他有关证书(从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 4.其他说明: (1)对于通过简历筛选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我校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2)相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六、考核 考核主要通过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七、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八、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九、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 025-86185090 学工处联系人:张老师 025-86185268 十、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监察处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6185570 中国药科大学辅导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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