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2023-08-09 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名单详见附件),具体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3年8月11日(周五)上午8:30
二、体检地点
辽宁省金秋医院(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三、体检要求
1.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及以上级别口罩,保持一米距离;
2.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3.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现场贴在体检表上);
4.体检费600元(支付形式:微信或者支付宝。以辽宁省金秋医院实际收费为准),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饮食清淡,晚上8:00之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沐浴(要求不吃饭、不喝水、沐浴);
6.受检者体检当日如为发热、流感、新冠病毒现症感染者不予体检;
7.受检者一律从3号楼进门,楼内门诊预检分诊处自动测温,到达体检中心后按指示牌排队;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若有特殊事项,必须提交做好沟通,如果发生漏报、瞒报的情况,后果自负,进入医院后则按照医院的标准防控措施和流程进行有序体检,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有关说明
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必须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书面请假材料,经学校批准同意后,由学校另行安排体检。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学校将商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参加体检的同志请于当日上午8:20在辽宁省金秋医院3号楼一楼门诊大厅集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同志核实人员身份后进行。
温馨提示:
1.由于体检单位只能在全部人员到齐的情况下才能统一安排体检,请各位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8:20之前准时到辽宁省金秋医院三号楼一楼大厅集合。
2.地理位置
3.联系电话:024-89872661、13478300366
联系人:时老师
附件:
《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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