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招聘

2023-08-09    滨州医学院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2023年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9

为进一步加强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吴兴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招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招聘非医学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

(五)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8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医生类岗位的:具有医学类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8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医学类副高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8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医学类正高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2年8月8日以后出生)。

(六)生源及户籍不限;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执)业资格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8月8日;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同)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从吴兴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岗位辞职未满3年人员及2023届毕业的吴兴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定向委培生;

2.吴兴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择优签约人员;

3.与招聘单位有需回避情形的;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仅非医学类岗位,详见附件2)、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6日下午16时。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原件拍照或者扫描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岗位其他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

4.岗位聘任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相关岗位须提供)。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及所上传证明材料即为资格审核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7日下午16时。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2.网上缴费:报考非医学类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须进行在线缴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8日下午16时。考试费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3.开考比例:非医学类岗位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岗位不足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五)笔试(仅非医学类岗位,详见附件2)

1.笔试内容:重点测试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理论知识,无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cn[点击查看])。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对象。面试开始前两天以内,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非医学类岗位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另加现场复试。

其余岗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另加现场复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cn[点击查看])。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cn[点击查看])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将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自聘用后三年内(两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劳动)关系。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572-2551765。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区卫生健康局0572-2551777,区人力社保局0572-2289373,区中医院0571-88393517。


附件1: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招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招聘非医学类工作人员人员岗位信息表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


如附件打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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