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报名现场复核的公告

2023-08-14    新疆消防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要求,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安排,现将报名现场复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已注册报名新疆消防救援队伍、新疆森林消防队伍,并通过网上初审的招录对象。

二、工作时间

全区消防员招录报名现场复核工作于8月14日至8月16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期间组织开展,各地(州、市)具体组织开展时间以各地招录工作小组通知为准。

三、携带资料

所有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需自行打印并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同面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按照常住地报名考生还需携带居住证及复印件(A4纸同面复印居住证正反面),户口簿及复印件(户口本主页及考生本人页),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还需携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件,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

此外,按照不同报名通道进行报名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社会青年:个人荣誉证书、奖章、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本科以上学历正常毕业人员携带学位证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二)退役士兵:退伍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2023年3月退役士兵尚未领取退役证的,携带原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退出审批表》复印件;个人荣誉证书、奖章、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本科以上学历正常毕业人员携带学位证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三)高校应届毕业生:本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学生报名登记表》(学籍档案中)和《录取名册》(联系所在学校档案馆复印领取);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还需携带学位证书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1年、2022年毕业的考生还需携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未缴纳社保证明;个人荣誉证书、奖章、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

(四)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政治(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及对应年限工资发放流水,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招录资格。

四、现场复核地点

按户籍地报名考生前往户籍所在地(州、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按常住地报名考生前往常住地所在地(州、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

(一)消防救援队伍复核地点

1.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146号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

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琼科瑞克街道水磨街惠民佳苑对面水磨街消防救援站。

3.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世纪大道北119号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

4.石河子市:石河子市南子午路199号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

5.塔城地区:塔城市赛马场向北3公里处塔城市消防救援培训基地。

6.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赛里木湖路2号博州消防救援支队。

7.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交通路118号阿勒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8.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世纪大道600号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

9.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高昌区新能源示范区蒲昌街666号吐鲁番市消防救援支队。

10.哈密市:哈密市伊州区红星大道119号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

11.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南苑路(美克化工工业园斜对面)南苑路特勤站。

12.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交通路119号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13.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北路(火炬加气站旁)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

1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帕米尔东路80号克州消防救援支队。

15.和田地区:和田市屯垦东路119号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二)森林消防队伍复核地点

按照6个报名方向划分,各报名方向所包含地(州、市)的报名考生,均在统一报名方向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

1.乌鲁木齐方向(含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吐鲁番地区、石河子市、昌吉州报名考生):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146号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

2.巴州方向(含巴州报名考生):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135号巴州森林消防支队。

3.阿克苏方向(含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考生):阿克苏市解放南路阿克苏市森林消防大队。

4.伊犁方向(包含伊犁州、博州考生):伊宁市宁远路44号伊犁州森林消防支队。

5.阿勒泰方向(含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考生):阿勒泰市交通路62号阿勒泰地区森林消防支队。

6.乌苏方向(含塔城地区、奎屯市、独山子区考生):塔城市赛马场向北3公里处塔城市消防救援培训基地。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所有考生和家长保持预留电话号码畅通,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按照要求时限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如未接到通知短信或电话,请及时联系相关地(州、市)招录工作小组进行咨询(联系电话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招录公告附件6)。

(二)所有逾期未参加现场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生所提供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携带资料不齐全的,现场资格不予通过。

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

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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