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汪清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公告

2023-08-15    汪清县人民政府


根据《汪清县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汪办发[2020]14号)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以下简称“社工岗”)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工岗”1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汪清县公开招聘“社工岗”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汪清县户籍(迁入汪清县户籍时间截止为2023年8月14日之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甘于奉献,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5日至2005年8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三年以上汪清县内社区工作经验的、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及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需提供所在社区、街道证明并加盖公章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人员;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1日一8月22日 ,上午9:00~11:00,下午 1:30~4:30。

报名地点: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人才中心大厅(由大楼西门进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民政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准确完整的《2023年汪清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纸制版及电子版(自带U盘)。纸质版要求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需提供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报名费25元、笔试费35元),现金支付。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关注近期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考试的视为无效。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和社会工作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3年汪清县公开招聘“社工岗”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或者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汪清县民政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县民政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angqing.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考试组织部门无特殊情况不会打电话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汪清县民政局负责解释说明。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433-8813814

附件1:2023年汪清县公开招聘“社工岗”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3年汪清县公开招聘“社工岗”人员报名表

汪清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5日

可下载附件:附件1:2023年汪清县公开招聘“社工岗”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doc

可下载附件:附件2:2023年汪清县公开招聘“社工岗”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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