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体检的公告
2023-08-16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度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2023度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名单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参加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到达体检医院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检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
2.参加体检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1寸红底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保持清洁。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放射科CT检查。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请于体检当天带好现金500元,现场交给体检医院。
6.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7.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相关提示
1.请列入体检人选的考生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15-2122494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5-3105769
附件:2023年度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体检人选名单">附件:2023年度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体检人选名单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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