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夏季公开招聘面试前置岗位面试成绩和面谈免笔试岗位面谈成绩及考察体检公告

2023-08-16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夏季公开招聘简章》相关要求,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面谈、面试前置岗位面试等环节,确定5个面谈免笔试岗位9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谈免笔试岗位标“Y”的人员),13个面试前置岗位52人进入笔试环节(面试前置岗位标“Y”的人员),现将面试前置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和面谈免笔试人员成绩及考察体检情况进行公告。

一、面试前置岗位

根据面试平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

二、面谈免笔试岗位

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谈免笔试岗位考察体检

(一)考察体检人员确认

考察体检采取等额方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考察材料、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请进入等额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12:00前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予以确认。

邮箱:ysgzzzb@qd.shandong.cn

邮件发送主题及内容格式

邮件主题:姓名+报考职位。

邮件内容:姓名+报考职位+是否参加考察体检。如“张某某,报考******岗位,确认参加青岛幼师高专组织的2023年夏季公开招聘考察体检。

(二)考察有关要求

1.提交考察材料

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现实情况表现材料。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具。如有需要,报考人员可联系报考单位开具介绍信。

(2)现实情况表现材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社区或街道出具。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要情况,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需加盖单位或村(居)委会、社区或街道公章,字数不限,无固定格式,写明情况即可。

2.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16:00前,递交至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岛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1007号)尚德楼319室。也可以顺丰快递至学校,邮寄地址: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岛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1007号)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532-58255035,收件人:高老师。

3.档案考察及注意事项

按时确认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如个人已掌握本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可与考察体检确认邮件同步发送上述信息。

(1)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结合岗位条件开展。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请于体检通过后到学校组织人事部开具调档函,档案要求密封完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2)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三)体检有关要求

1.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到本人。

2.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有关说明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女生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在哺乳期或已经怀孕的提前告诉医护人员。体检时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3)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体检费用自备(现金、医保卡或银行卡)。

(4)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需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体检人员须独自体检,严禁人员陪同,间隔就坐,须注意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6)体检前须做好健康管理,如有异常者须提前告知。

(7)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31号)相关规定,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请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提出复检要求,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学校在官网公布考察体检信息。考生在正式录用之前需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录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9)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具备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夏季公开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58255030

(请在工作日的9:00-11:00,14:00-16:00拨打)。

附件: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夏季公开招聘面试(面谈)成绩汇总表.pdf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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