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平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号公告

2023-08-18    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


为切实做好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做好2023医学院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豫卫人〔2023〕1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专业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19名。具体岗位设置参见《2023年镇平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5、应聘者本科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镇平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见附件);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员;

4、现役军人、我县已在编在岗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及要求

具体条件及要求参见《镇平县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通过“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请应聘者微信搜索或扫描公告底部二维码关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招聘考试有关事宜均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内发布,不再一一通知,请及时关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镇平县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号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者误报、报错职位或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专业要求,在网络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址http://zhenping.pzhl.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网络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上午9:00至8月31日下午5:00。笔试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1日下午6:00,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需全面了解职位要求,切实对照报名条件,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信息审核结果,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审核结果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1日下午5: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现场确认

笔试前,报考者须进行现场确认。报考者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本人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现场确认资格审批表》、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不需提供)等有关证明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材料现场确认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详见公众号发布通知。

现场确认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笔试加分条件: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镇平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笔试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公众号发布通知。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符合加分应聘者的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10分。

(四)面试

面试须知打印时间、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公众号发布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思考和回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学历高低、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国家人社部、卫健委《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应聘者除国家政策特殊规定之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待遇

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见习期期间,月工资按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豫卫发〔2015〕2号)等相关规定实施。

七、履约要求

2023年度招聘的特招医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特招医学毕业生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未到签约或用人单位报到的、服务期未满擅自离岗等情况视为违约,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退回补偿经费。

八、考务、体检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笔试、面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体检费用按实际需要,考生自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面试考务费。

免缴笔试、面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报名时直接上传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方可免缴笔试、面试费。

九、组织领导

镇平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总医院参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组负责全程监督,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16637721036

注: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拨打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0377-65580078

注:请在工作时间段内拨打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镇平县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

原标题:2023年镇平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号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UVfVvDZZr_wbLJro1g-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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