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3年招聘15名人员公告
2023-08-22 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21年6月,注册资金50000万,股东为张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股比例100%)。公司设立主要承接原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公司(事业单位性质)相关资产,以及张店区城市更新业务。公司下属15家子公司,业务涵盖投资、城市建设与房地产开发、新技术新材料等板块,涉及银行、基金、土地整理、城市更新项目、房地产开发、应急零星工程建设、城乡市容管理、现代化工等多个领域。2022年5月,区政府明确授权区城开公司作为张店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等相关工作。
截至2022年12月,公司资产总额80.5亿元。2022年12月30日,经专业机构综合评估和分析,公司取得AA主体信用等级。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决定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6个岗位1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招聘计划表》(附件2)。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3.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4.学历、年龄、工作年限要求请查看附件2,学历相关证书应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
5.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及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日;工作能力特别突出,岗位经验丰富或专业技术领域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6.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服从公司分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7.具备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政处分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为: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27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将下列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zbxqzp608@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且保证材料图片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按相关要求报名者不予审核通过。
1.《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PDF扫描版及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图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3.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等)以及证明个人经验、能力及业绩的相关材料;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学历按应聘人员填报的最高学历认定。所学专业按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认定,辅修双学位的按主修专业认定。
如报名人数过多,将酌情决定是否对部分或全部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增加环节成绩不带入面试,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采取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进入面试范围。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资格审查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审查与网上资格审查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确定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岗位的要求。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并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1.组织体检。公司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组织考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学历、资历证件进行核查,对工作背景进行调查,严格审核档案。如果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对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公司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将综合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司视人员报岗及实际情况决定劳动合同实际签署单位。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公司负责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依据公司现行薪酬制度执行根据不同岗位,薪资范围在4000-7000元之间,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享受议酬待遇。被录用人员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符合“淄博人才金政50条”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补贴。
六、特别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公司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入职后须服从统一安排,在集团系统内统筹调配,具体工作地点根据公司及权属企业所在地确定,不服从或无法协商一致的,视为放弃应聘岗位。
(三)招聘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公司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本次招聘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调整解释等。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除本次发布的招聘信息外,不招聘其他人员,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得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公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将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六)如有其它事宜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杨老师18678138081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17:00)
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招聘公告.docx
附件1:《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招聘计划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rlzyhshbzj/channel_6078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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