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济宁市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2023-08-28 济宁市教育局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第51号令)《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管理办法》(鲁教语字〔2022〕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拟定于9月下旬—10月上旬组织济宁市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凡在我省工作、生活的人员(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需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3个月以上)均可按普通话测试机构规定的测试时间,报名参加测试。
特别提醒:根据《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负责本区域内除高校学生之外的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高校学生不在报名范围之内。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测试采用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8:30—9月8日24:00,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报名流程: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行预报名,首次登陆需要进行注册。具体流程为:登录账号→报名入口→山东→我要报名→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所在单位一栏填写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信息核对→报名成功。考生可以选择相应日期任务进行报名,实际测试日期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调整,个人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版照片,规格为390×567像素,支持JPG/JPEG/PNG格式,1M以内。照片要求清晰、端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参照证件照标准)。
(2)“从事职业”一栏选择考生目前所从事职业,无对应项的考生选择“社会其他人员”。“所在单位”一栏填写考生单位名称,未参加工作的考生填写家庭住址。
(3)带*的栏目为必填内容,填写报名信息时,考生信息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一栏务必准确填写本人能够收到短信验证码的手机号码(此项报名成功后无法修改)。
(4)报名完成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上方“报名查询”查看个人报名情况。在报名期间,个人信息可通过“修改/删除”按钮进行修改。
三、测试费用及缴费时间、流程
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22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次50元。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将在9月11日前收到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的缴款码,考生须在9月14日前使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缴款码”在“山东非税统缴平台”或非税代收银行完成缴费(缴费流程见附件),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日期结束后缴款码作废不再安排测试。缴款码短信可能会被手机防骚扰功能拦截,没有收到缴款码短信的考生请查找手机的拦截信息或与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联系。应试人完成缴费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如本人弃考或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不予退款。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请在9月20日开始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入后在页面上方点击“准考证打印”,完成准考证打印。
五、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1.测试方式:本次测试按照国家语委规定,从2023年4月1日起启用新的测试系统进行测试。采用人脸防作弊系统,考生需配合测试站采集人脸信息后方能登录考试。同时新规程取消了备测时间,考生在信息采集时,由系统随机分配考试机位和考试试卷,请各位考生做好充分的测前准备。题型包括读单音节字、读多音节字词、朗读短文、命题说话。第四道命题说话有2道题目,考生需在测试环节中自主勾选,否则默认为第一道题,考生勾选后有30秒的时间准备(不得使用纸笔),说话时长为3分钟。
2.测试时间:考生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请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前30分钟到指定考场报到。信息采集现场需刷身份证,请考生考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3.测试地点:本次测试集中安排在济宁教育学院(金乡县中心东路37号)。
4.测试流程为:考生报到→核对证件→候测→信息采集→测试→离场。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1.成绩查询:测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网(http://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查询。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和微信小程序获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纸质证书领取:请测试合格需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纸质证书的考生,及时关注济宁市教育局官网(http://jnjy.jining.gov.cn)、“济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济宁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证书领取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到济宁教育学院培训处领取。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不组织与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的培训,不指定相关教材。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经山东省语委办授权的济宁市唯一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定点机构,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参与报名工作,切勿轻信社会上各种非法中介和个人“助考”的蛊惑,避免上当受骗。本次测试不限定报名数量。
2.考生应严格遵守测试纪律。考生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3.考生要对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应试人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市语办联系,联系电话:2317726。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联系电话:6560020。
济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3年8月26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济宁市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njy.jining.gov.cn/art/2023/8/26/art_14566_2708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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