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2023-08-29    长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春市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长春市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公告要求,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6日。

监督举报电话: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附件: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xlsx

原标题: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308/t20230829_3221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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