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08-31    民和公安


一、岗位需求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民和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民和县户籍(落户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天);

5.勤务辅警(特巡警)需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31日--2005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6.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7.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4.8以上(含4.8),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及家庭成员或社会主要关系人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及家庭成员或社会主要关系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本人及家庭成员或社会主要关系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本人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本人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本人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本人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本人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相关事项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09:00至9月6日18:00;

2.网上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09:00至9月7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09:00至9月8日18:00;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需用电脑端登录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 考试报名中心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5.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在昆仑英才网 www.klycw.cn 考试报名中心上传以下资料:

①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

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户口簿扫描件(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本页面)

④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

⑥服役相关证件

⑦验光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名过程中因联系方式留错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资格审查:报名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考试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7.考试服务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200元/人考试服务费(网上缴费)。

(二)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要达到1:3,若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为 120分钟,分值为 100 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保留2位小数。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昆仑英才(www.klycw.cn)报名中心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应试人员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合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如考试未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每位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后至考试结束,应关闭通讯工具。

5.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民和公安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以笔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岗位需求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按笔试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退役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方式及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民和公安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体能测试

1.资格复审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结果,按岗位要求择优确定体能测试人员,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进行体能测试。

2.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因自身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主动提出退出,如因本人隐瞒身体状况,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考生如遇体能测试合格者人数不足时,以笔试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4.体能测试结果将在昆仑英才网、民和公安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岗位适配性为主。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2位小数)。

2.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阶段。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考试报名中心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5.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七)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昆仑英才网、民和公安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政审

通过体检人员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审核并加盖公章,因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民和公安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民和县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民和县公安局现行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五、加分政策

1.公安院校专业考生笔试总成绩加2分(加权前);

2.从事公安工作2年及以上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2分(加权前);

3.从事村警工作满1年以上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2分(加权前);

4.民和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考生笔试总成绩加2分(加权前);

5.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笔试总成绩2分(加权前)。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期间需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加盖单位的工作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qhzp016@163.com邮箱进行确认加分。

加分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9月8日9:00至17:00,逾期发送资料不予进行加分。

6.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民和公安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考试要求及报名费用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一经报名,概不退费。

2.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如出现报考失误、报名过程中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4.所有与考试相关信息均在昆仑英才网、民和公安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公众号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媒体、平台或个人散布关于此次招聘的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联系报名单位。

7.本次招聘,笔试、面试阶段考生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否则不计成绩。

  8.本次招聘工作日程安排紧凑,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公告,做好应考各项准备,并保持电话畅通。

七、联系方式

1.报名单位电话及地址

报名单位:青海青越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7楼

电话:0971-6361285  0971-6361279

2.用人单位电话及地址

民和县公安局:0972-8533007

地址:民和县川垣新区东垣北路

3.举报电话

民和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972-8533020

民和县公安局

2023年8月31日

 

原标题:民和县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AZ4tntH-3H7VtUGmkha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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