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卫生健康局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福安市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进城公开竞聘招考的通知

2023-09-04    福安市人民政府


为公开、规范选拔我市城区医疗卫生单位缺科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卫生人才科学、合理流动,根据《福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福安市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进城公开竞聘考试方案的通知》(安卫〔2013〕266号)文件,结合我市卫生人才相关政策,现将2023年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进城公开竞聘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聘指标

共13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指标等详见《2023年乡镇在编人员进城公开竞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进城公开竞聘计划表》)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福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fjfa.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

范围和对象

我市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指除坂中、城阳卫生院以外的其他乡镇卫生院和市医院、市民族医院在编在岗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审条件: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非三欠及失信人员,无参加邪教组织,无擅自离岗,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医务工作。

2.岗位条件和服务年限:详见《进城公开竞聘计划表》,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服务年限最低5年及以上(不包含进修及规培时间)的人员方可报考。人员身份为财政核补编制的不得报考财政核拨编制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含2:1)方可开考,达不到2:1的不开考。

3.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集体研究同意。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请事、病假累计不超过6个月,无旷工情形。

5.近五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规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党(政)纪规定正在被立案查处者。

(3)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不负责,造成医疗责任事故产生不良影响者。

(4)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

(5)在单位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三、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福安市卫生健康局人事宣教股

2.提交材料:

(1)《福安市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进城考试报名审核表》1份(附件2,自行到福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双面打印),每人只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经所在单位审核;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五年的获奖证书或表扬、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近五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CN刊物(不含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原件及论文复印件;

(7)岗位工作年限、单位抽调市内外援助等相关证明;

(8)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表;

(9)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10)金防证明以及未失信说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注明“按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全面审查参加竞聘人员是否具有参加竞聘资格,若发现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在福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并于10月12日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方式:笔试。

(二)笔试内容:

医学岗位采用专业题,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卫生服务知识和医德规范,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非医学岗位采用公共题。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

(三)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若时间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总分的计算

由笔试分和正向激励分计算出总分(共100分),总分=笔试分的60%+正向激励分,正向激励分共40分。

正向激励分的计分办法如下:

(一)近5年被各级党委、政府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评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进个人”、“先进医务工作者”、“优秀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名医”、“最美医生”、“优秀护士”和“抗疫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按最高荣誉加分且不累加(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地厅级6分,县处级4分,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本级卫生行政部门2分)。获奖项目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表扬、表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0分)

(二)近5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与CN刊物(不含增刊)上发表岗位相符合的学术论文的每篇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论文必须提供刊物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不予认可。(5分)

(三)近5年,年度考核个人被评为优秀的加2分,依次累加,最高不超过10分。(10分)

(四)以现有学历为准,学历为研究生加5分,本科加4分,大专加3分,中专加2分,中专以下加1分。(5分)

(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抽调到福安市外支援以及福安市内隔离点进行支援加分。市外支援按照每次支援加2分进行统计,市内支援隔离点,按照每五天加1分进行统计,两者可重复叠加,最高不超过10分。(10分)

六、录用程序及问题处理

(一)按实际岗位名额以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聘用。若总分出现并列,依次按工作年限、职称、学历高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二)若出现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临床类和中医类视为同一岗位)多人被同时录取的情况,则按成绩高低,成绩高的优先返城聘用,成绩低的依次根据原单位同一岗位人员实际情况决定返城聘用时间(其返城聘用资格继续有效)。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工作年限、职称、学历高低的顺序决定返城聘用顺序。

(三)若不服从调配或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当年及下一轮进城考试资格,并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乡镇在编人员参加进城竞聘考试的资格,由所在医疗机构严格把关后(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上报市卫生健康局复核;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七、公示

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福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后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审核表》中“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学历、获奖情况、学术论文、病事假情况、新冠疫情市内外支援情况”由所在单位和局人事与宣教股共同负责审核;“违纪违规等政审情况”由所在单位和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共同负责审核。以上审核意见均需签名盖章后提交报名。

(三)整个竞聘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原《福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福安市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进城公开竞聘考试方案的通知》(安卫〔2013〕266号)文件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本通知未尽事项,由市卫生健康局、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属财政拨补的单位有:市医院,

市人民医院,城南、城北、阳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部分岗位。

监督电话:0593—6586290(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吴晓华

咨询电话:0593—6395371(市卫健局人事与宣教股),

联系人:袁杨靖

附件:

福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1.2023年乡镇在编人员进城公开竞聘计划表

附.2.福安市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进城考试报名审核表(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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