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9-07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学院,实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教育厅共同管理。
学院坐落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占地751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拥有烹饪、西餐、数控加工、汽车维修、幼儿教育等现代化专业实验、实训室136个,各类教学和实训设备总价值1.7亿元,可满足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产品研发等需要,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院建有山东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院士工作站,入选首批“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单位,先后获批两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三个“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先后荣获“中国烹饪学府”、山东教育系统和人社系统四年一度的“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21年和2022年获得山东省属教育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技师学院考核第一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首批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集训基地、山东省十佳技工学校、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中央电视台《中国大能手》竞赛基地、中国鲁菜之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有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山东省首席技师工作站、山东省金蓝领培训中心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0人(中级岗位工作人员10人,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8日以后出生);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rss.shandong.gov.cn)、鲁商集团网站(http://www.lushang.com.cn)和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c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9:00—9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8日11:00—9月19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cc.edu.cn/)点击浮窗“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以下简称“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人才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9月1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关注“人才招聘系统”,以免错过通知。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人才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人才招聘系统”通知。
初审时间:2023年9月8日11:00—9月19日16:00
(2)报名材料审核
上传审核材料应包括:
①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②本人身份证、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③本人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④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允许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后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补交者取消考察资格;
⑤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⑦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须在2023年9月8日前取得);
⑧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须于2023年9月8日前取得,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⑨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3年9月8日;
⑩附件1“其他条件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在学院官网(http://www.sdcc.edu.cn/)公布。
(3)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时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同时提交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部分原件资格复审后退回本人,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dcc.edu.cn/)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和“人才招聘系统”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笔试科目均考一科,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人才招聘系统”发布。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两人或多人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
(1)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无合格人数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通过“人才招聘系统”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2)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
教师4、教师5、教师13采用试讲+答辩+技能测试相结合的面试方式,所占分值比例分别为50%、20%、30%,其他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答辩相结合的面试方式,所占分值比例分别为70%、3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等。试讲采取指定内容的方式进行,教材于面试前提供给考生,试讲时要求使用板书,无需准备PPT。
非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辅助岗位、图书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
面试总分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http://www.sdcc.edu.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
1.未尽事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院组织人事部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535-2246601
地址:烟台市高新区科创西路60号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诚悦楼620房间)
邮编:264670
监督电话:0531-66690092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各类证明模板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
2023年9月7日
原标题: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309/a8566295-33fc-4874-b304-a5de443fa9f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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