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公告
2023-09-07 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
关于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根据《2023年济宁市任城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经研究,2023年济宁市任城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 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高级岗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
(一)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12日-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递补审查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面试资格审查提前完成的可及时进入递补环节。
(二)资格审查地点
见附件2。
(三)审查内容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向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背面注明应聘人员姓名、报考单位及职位)。
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丢失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9月14日前登录济宁市任城
区卫生健康局笔试成绩查询端口下载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
5.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办理辞职的,提供辞职证明材料。已经专升本或录取为研究生的,应聘人员要作出录用后放弃本科、研究生入学资格的书面承诺。
注:国有大型企业人员(兖矿、电厂等)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须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集团人力资源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须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须签署意见加盖派遣单位公章。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承诺书》(附件4)、毕业论文,《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证明中应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提供。
8.岗位对专业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5)、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对医院等级有明确要求的,需提供医院等级评定相关文件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8月11日为截止日期。
9.岗位条件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如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书限2023年8月11日前取得。限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的,可先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规培证明,规培证明应由规培单位开具,规培证明中应写明规培单位、规培时间、规培专业,证明须加盖规培单位公章。
10.应聘人员下载打印《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6),自备档案袋,将《面试资格审查表》粘贴在档案袋正面。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请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资格审查单位留存。
任城
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及“限高校毕业生”岗位应聘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
2.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准时到达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请各位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3.如放弃面试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于9月12日上午12点前将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7)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以“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命名,并拨打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进行确认。
4.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五、其他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任城
区卫生健康局网站“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专栏”发布的公告信息,未尽事宜可与
区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537-6768632。
附件1: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xls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附件4:专业研究方向承诺书.docx
附件5: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doc
附件6:面试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7: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任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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