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08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底市社会福利院系娄底市民政局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娄底市殡仪馆系娄底市民政局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核准,娄底市社会福利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名,娄底市殡仪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计划及各岗位报考条件详见附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实施步骤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娄底市民政局官网上发布公告,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期止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及体检合格人员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娄底市民政局官网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娄底市民政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娄底市民政局人事科(娄底市早元街998号,市民政局办公楼321室,乘22路公交车到市民政局新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实行现场数码照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须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①如实填写《娄底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报名人员必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3张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报名。
③公开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④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公章)方可报名。
⑤报考条件详见《娄底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4、资格审查:由娄底市社会福利院、娄底市殡仪馆人事科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包括网上毕业证查询),市民政局人事科进行复审,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收费标准:报名考试均免费。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市民政局人事科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和面试
各招聘岗位(除篮球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先面试再笔试外)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先笔试再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叁位数。
1.笔试
(1)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计划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但特殊岗位,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设置6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含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命题。语文教师、英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为30分,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7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儿童护理管理岗位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为30分,护理专业知识为7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具体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作为并列人员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按1:1的比例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含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考岗位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面试名单一经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再递补。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含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不设单位评委,均从外市聘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医生、康复治疗师、护士、儿童护理管理岗位采取技能考核和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技能考核部分占60分,专业知识面试占40分;语文教师、英语教师岗位(篮球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除外)采取试讲的方式,每个试讲对象试讲一堂课,备课60分钟,试讲时量不超过10分钟,试讲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3、篮球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先面试再笔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
(1)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考核(篮球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含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①试讲。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每个试讲对象试讲一堂课,备课60分钟,试讲时量不超过10分钟,试讲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②篮球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专项素质(助跑摸高)、专项技术(投篮、多种变向运球上篮)、实战能力。篮球技能测试时量与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篮球技能测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评委为7人,所需评委全部从市外聘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按篮球技能测试成绩占70%,试讲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
(2)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参加笔试的,须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篮球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为30分,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7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篮球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含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考岗位拟进入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笔试名单一经公布,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再递补。
(四)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要求,将吸毒检测纳入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范围。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取消体检资格,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调入)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调入)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调入)资格。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
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对象确定为拟聘人员,经集体研究审定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市民政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放弃造成招聘计划空缺,不予递补。
(七)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要求
(一)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公平公正。
(二)要加大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三)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和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出具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9月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9月7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
联系人:刘向柳
联系电话:0738-8520935
附件:1.娄底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娄底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娄底市民政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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