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六十六团2023年连队职工招录工作实施方案

2023-09-08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素质较高,能够履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的新型团场连队职工队伍,规范团场连队职工招录工作稳步推进,全面落实土地、职工、民兵“三位一体”机制。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19〕5号)、《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团场连队职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师市发〔202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场连队职工招录工作的通知》(师市办发〔2022〕50号)文件精神,结合团场实际,制定六十六团2023年连队职工招录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连队职工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六十六团连队职工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成东 党委书记、政委

常务副组长:刘尚辉 党委副书记、团长

副 组 长:严培岳 党委副书记、副政委

苗 强 党委常委、副团长

杜克建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陈 丽 党委常委、副政委、工会主席

邓铸疆党委常委、副团长

敬国林 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武装部长

玛丽雅·买买提 党委常委、副团长

成 员:王 彦 党政办公室

谢 军 党建工作办公室

周 莉 社会事务办公室

李云经济发展办公室

郑文江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屈海卫 武装部

刘 伟 财政局

殷春光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任惠强 六十六团社保所

田雨薇 六十五团社保所

王雯芹 司法所

徐若章 沟口川派出所

赵彬梁三宫派出所

孙宏斌 铁厂沟派出所

任永忠 医院

申珹玮 清水河社区医院

战 军 铁厂沟卫生院

各连队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丽兼任,副主任由周莉担任,成员由吴斌、张磊、李朝辉、邓之润、张梅、阎石、朱文荣担任,办公室负责全团连队新职工招录的具体实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招录政策如有变动,将按新政策执行。为保证职工招录各环节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审核组、政治审查组、健康体检组、岗前培训组、督导检查组分别承担相应工作职责

(一)综合审核组

组 长:陈丽

成员:周莉、王彦、谢军、吴斌、李云、郑文江、屈海卫、刘伟、鞠红军、殷春光、任惠强、张磊、李朝晖、朱文荣

主要职责:负责拟招录连队职工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承载土地面积核实,依据土地承载能力做好新职工的分配,处理新职工招录工作中出现信访问题。组织召开联审会议,共同审核相关资料。完成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治审查组

组长:敬国林

成员:郑文江、徐若章、赵彬、孙宏斌、王雯芹、祝中华

主要职责:审查拟招录连队职工有无涉法涉诉案件、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健康体检组

组 长:陈丽

成员:李朝晖、夏海燕、李浩、战军、朱文荣

主要职责:负责拟招录连队职工的健康体检工作。

(四)岗前培训组

组 长:敬国林

成员:周莉、屈海卫、张磊、各连队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拟招录职工的军训、岗前专项技能培训、学习、考试及培训考勤,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五)督导检查组

组 长:杜克建

成员:吴斌、袁福庆

主要职责:负责对拟招录连队职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及时向综合协调组反馈。

二、招录原则和方法

根据团场国有农用地的承载能力情况和职工定额地(身份地)标准,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确定招录计划。优先录取可以履行职工义务的复转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零就业家庭中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招录标准。

三、招录计划数

根据连队当年土地承载量及退休人数确定各连队的新招录职工数。

四、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兵团,能够长期扎根服务于团场,愿意加入兵团维稳戍边事业,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高。

(二)自愿遵守兵团连队职工守则,履行职工和民兵义

务,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服从团连职工管理。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因2022年未招录,2023年招录年龄放宽至36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2022年上报名单为准,36周岁仅限于2023年上报的名单人员),十四连为边境连队年龄在18至40周岁(初中及以上学历,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本团辖区,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拟招录的职工至法定退休年龄前社保缴费必需满15年。

(四)需在连队从事维稳安保、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值班备勤、公益劳动、民兵训练、培训学习、抢险救灾各项公共服务活动不少于6个月,按单位要求完成90%以上,日常考核由服务单位进行,社事办及社事中心负责巡查。

五、招录程序

信息发布、连队(社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会议审批、岗前培训、公示和录用。

(一)信息发布

职工招录计划通过团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广泛宣传。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招录计划的,需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在原发布渠道再次发布。

(二)连队报名

1.连队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学习《六十六团连队职工招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了解职工招录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等相关内容。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到拟报名连队(社区),亲笔签订《报名承诺书》,填写《六十六团2023年拟招录职工报名政审表》,携带1寸蓝底照片4张。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由连队(社区)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对本单位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将符合招录条件的相关人员资料上报职工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2.职工招录领导小组按照招录条件,对连队(社区)初审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统一审查标准尺度,确保审查的客观、严谨、公正。职工招录领导小组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由连队(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各连队、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

(四)笔试、体检、岗前培训和考核

连队职工招录按照“考试+岗前培训+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和考核占比为:考试占30%、考核占70%。

1.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线上考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团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统一在线考试,个人手机扫码登录进入考试界面。笔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有自己本民族语言和文字的少数民族同志笔试成绩合格分为45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在团(连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2.体检:公示期结束,对于符合条件拟招录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健康体检,公示体检结果。体检费用自理。

3.岗前培训:拟招录人员需岗前培训不少于30天,其中:政策讲解5天、军训25天。迟到1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缺勤累计3天以上,取消招录资格。

4.考核: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考核由招录职工领导小组成员和连队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由日常履行义务考核、“两委成员”考评、拟招录人员互评三部分组成。

(1)日常履行义务考核分(70分)

团场职工招录领导小组结合团场和连队制定考核期考核项目和分值,由连队通过“四议两公开”制度进行考核,考核期的项目和分值包含维稳安保、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值班备勤、公益劳动、民兵训练、培训学习、抢险救灾等八个方面。

(2)“两委”成员考评(5分)

按照“谁用人、谁考核”的原则,重点对拟招录人员日常行为表现、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核评分。

(3)拟招录人员互评分(5分)

重点是对考核期履行各项义务情况进行相互监督评分。

(4)岗前培训(20分)

通过岗前培训来对招录人员进行考核评分。

(五)审批录用

通过报名、政治审查、笔试、体检、岗前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团职工招录由领导小组审定拟招录人员综合成绩,并按原渠道对外公布,按各连队当年土地承载能力及“退一补一”招录名额,考核分数由高到低招录。由连队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审核。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团党委审定后,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录用手续,建立职工档案,并录入连队职工实名制管理系统。连队招录职工人数超过连队2023年退休人数的单位,拟招录职工可自愿申请到其他单位,如不愿意去其他单位的取消招录新职工资格。由连队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审核。新招录职工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分配的连队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的,由团职工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职工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由团职工招录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如举报情况属实,取消录用资格。如果情况不属实,按正常程序招录。

2.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的人员招录为团场职工后,须当月依法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才可办理职工录用手续。

3.新招录职工自确定批准之日起由连队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新招录职工符合条件的纳入基干民兵队伍,必须履行相关义务,拒不履行义务的予以取消职工身份并收回身份地。

六、招录有关事项

(一)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户籍迁入时间以招录职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计算。

(四)职工招录须由本人亲自报名,不得代办,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按规定体检、不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考试作弊者,经核查属实的,取消招录职工资格不再招录。

七、录用管理

(一)新招录职工考核期为一年,期间服从团连统筹管理。

(二)新招录职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前,需与连队签订履行职工义务、民兵义务、生态卫士及按期缴纳社保承诺书,并上报团社会事务办公室备案,由团武装部按规定纳入基干民兵队伍。

(三)新招录职工严格按照师市办发〔2019〕35号转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连队职工是实现兵团维稳戍边事业的主力军,稳定的职工队伍是兵团团场生存发展的基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够履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的新时代团场连队职工队伍尤为重要。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连队职工招录工作的重要性,夯实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真正把能够履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的人员招录进连队职工队伍。

(二)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流程管理

兵团连队职工招录工作涉及广大职工群众的个人切身利益,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参加招录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各单位要加强对连队职工招录工作的管理,坚持宣传到位、组织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招录过程中要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公示,畅通举报渠道。建立重大事项风险研判制度和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正面引导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对出现的舆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加强职工管理,确保招录实效

团场作为职工管理的主体,按照土地、职工、民兵“三位一体”要求,制定团场连队职工管理考核办法,每年从政治思想、履行民兵义务、值班备勤、土地种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培训学习、服从团场管理等方面对职工进行考核。对不履行职工义务的,由连队管理委员会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由连队管理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团场审核,经团场批准,给予相应的警告、记过、取消职工身份的处分,并由连队管理委员会送达本人。确保建设一支能够更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履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的连队职工队伍。

九、监督

1.团纪委监委对本次招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

2.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招录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规定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团纪委监委0999-3122595。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四师六十六团

2023年8月10日

附件:

1.六十六团2023年拟招录职工报名政审表.doc

2.报名承诺书.docx

3.六十六团2023年连队职工招录分配计划.xlsx

4.2023年六十六团拟招录人员日常履行义务考核评分表.xlsx

5.2023年六十六团拟招录人员“两委成员”考核评分表.xlsx

6.2023年六十六团拟招录人员互评考核评分表.xlsx

7.2023年六十六团拟招录人员岗前培训考核评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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