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中医医院2023年度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2023-09-11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参加怒江州中医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工作已圆满结束。经怒江州中医医院党委研究,决定于2023年9月中旬组织开展公开选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及后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职位
公开选聘面试职位为怒江州中医医院临床岗位、放射、检验、药房等共7个岗位。
二、面试对象和成绩合成
(一)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职位及人数,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3名。若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比例未达到3∶1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综合成绩计算。公开选聘面试由怒江州中医医院组织实施,根据岗位工作实际,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不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合成,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三、资格复审及递补
(一)资格复审:请进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详见下表)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到怒江州中医医院办公室(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排名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0-临床科岗位 | 2023090300901 | 73.80 | 1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0-临床科岗位 | 2023090301314 | 71.30 | 2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0-临床科岗位 | 2023090301915 | 67.70 | 3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0-临床科岗位 | 2023090301513 | 66.60 | 4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0-临床科岗位 | 2023090300913 | 63.70 | 5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0-临床科岗位 | 2023090301807 | 61.80 | 6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1-临床科岗位 | 2023090301121 | 71.40 | 1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1-临床科岗位 | 2023090301322 | 67.70 | 2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1-临床科岗位 | 2023090300503 | 66.50 | 3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2-临床科岗位 | 2023090300526 | 63.60 | 1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2-临床科岗位 | 2023090301129 | 55.30 | 2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4-检验科岗位 | 2023090301119 | 71.10 | 1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4-检验科岗位 | 2023090301220 | 64.90 | 2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4-检验科岗位 | 2023090300724 | 61.70 | 3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5-放射科岗位 | 2023090301426 | 61.90 | 1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7-药房岗位 | 2023090301614 | 71.30 | 1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7-药房岗位 | 2023090301504 | 69.50 | 2 |
怒江州中医医院 | 218011147-药房岗位 | 2023090301612 | 66.40 | 3 |
(二)复审准备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报名推荐表》及公开选聘要求中需提交纸质材料等原件,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材料不齐、信息不实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名额递补:资格复审中遇到自动放弃或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补足面试名额。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上午08:30。
(二)面试地点: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公示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8:00。
(五)面试结果公示:通过怒江州中医医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结果。
(六)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到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序号,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3.考生应遵守面试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诚信参加面试。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其面试资格。
4.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5.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
6.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考生由工作人员带离面试区域。
五、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怒江州中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请于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8:30,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张二寸免冠近照,到怒江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一楼报到参加体检。
(三)组织考察
考察计划于2023年9月15日至20日开展,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酌情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将同时查阅人事档案,核实事业聘用人员审批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怒江州中医医院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在怒江州人社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怒江州中医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期满、办理选聘手续前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在本职位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中通过集体讨论产生递补人员,并再次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0886-3051889
怒江州中医医院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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