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6-13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以脑病和心血管病诊疗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创建于1971年6月26日,现有2个院区运行,获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二批试点项目。
医院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232张,实际开放床位1998张。医院现有职工2650人,其中高级医疗职称人员476名,博士生导师36名,硕士生导师188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名,省管优秀专家5名,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37名。医院拥有射波刀、脑磁图、PET/CT、3.0T磁共振、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等高端医疗设备。
医院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肿瘤外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1个、非中医机构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现有省级医学重点学科7个。医院开展多项国内、省内先进技术,如金字塔尖大脑半球切除术、术中昏迷促醒、脑干出血立体定向手术治疗、神经介入治疗脑烟雾综合征、单髁置换、肠道微生态诊疗、弓部动脉腔内重建手术、腹主动脉内脏分支腔内重建手术等。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国家级住培的专业基地12个。医院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26项,发表SCI论文490余篇。
近年来,医院秉承“崇德精术、博医济世”的院训精神,坚持“规模要适度,学科有特色,管理精细化,运营有效率,医院有文化”的“精致医院”发展思路,服务广大患者。医院先后荣获河北省先进集体、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感动河北”年度人物唯一群体奖、2020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荣誉称号。医院获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医院”,连续三年在河北省医改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2021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入A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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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护理岗位:18-35周岁(1987年6月15日至2005年6月15日期间出生)。急需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非护理岗位:18-45周岁(1977年6月15日至2005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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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外所学课程与招聘岗位 (专业) 基本一致也可报名。
8.定向招聘岗位需为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 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8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1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6月(含6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21日(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接受报名及提供报名咨询)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防疫应急会议室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89号新楼北侧)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1)报名者须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下载并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组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或手写均可);
(2)提交以下证件原件:
笔试公告
①身份证;
②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各学段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
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23年毕业生请住培单位提供规培证明,格式详见附件3);
⑤报考有执业证书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执业资格证书;
⑥报考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职称证书;
⑦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写明参加工作时间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
⑧202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或加盖公章《就业推荐书》;
⑨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生报考护理岗位人员同时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高考招生底册(复印件即可)或XX年高考招生考生信息表、专接本人员同时还需提供考取本科时招生底册。
4.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通过医院官网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医院官网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所在岗位比例要求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非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进行递补工作。
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进行递补工作。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医院官网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报名时所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 技能操作考试
专技医师岗、技师岗、药师岗、物理师岗、护理岗需参加技能操作考试。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后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操作考试人选1:1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考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 并列的都进入技能操作考试。
(五) 总成绩合成
专技医师岗、技师岗、药师岗、物理师岗、护理岗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10%,笔试、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60 分。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 () 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 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科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 () 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 () 发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156096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156031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1.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 |
2.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
3.规培证明(模板)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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