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委组织部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023-09-16 中共沅江市委组织部
2023年9月15日
智汇潇湘·才聚沅江
2023年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招才引智
招聘简章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沅江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协调,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沅江市人社局具体实施。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引进岗位及引进人数
本次公开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0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50名,企业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人员10名。具体的引进单位、职位、计划、资格条件等见“2023年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职位表”(附件1)、“2023年沅江市企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招才引智职位表”(附件2)。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年龄计算办法: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现场资格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本次人才引进在“沅江党建网”()、“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和网站:2023年5月15日8:00至5 月17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进行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组织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8:00至5月18日18:30。网上资格初审不作为最终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应上传材料: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的证件照片(jpg格式)。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成绩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见附件3)、报考教师职位须提供对应学科的资格证书承诺书(见附件4)。
2.相关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和附件,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全部责任。专业审查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为依据。
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3.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现场资格确认
1.本次人才引进设置校园宣讲会,在宣讲会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宣讲会时间及地点:
(1)5月20日9:00-12:00在湖南师范大学理学院大楼西头209室
(2)5月20日14:30-17:00在中南大学立言厅
2.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宣讲会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面试
1.本次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于5月21日参加面试(面试设在沅江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沅江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后在现场及时公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人才引进工作中具体事宜和各环节有关信息在“沅江党建网”()、“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
由沅江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引进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第一高分高者优先,第一高分相同时,第二高分高者优先,以此类推。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岗位需求相关资格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后,如出现引进计划空缺时,按引进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沅江党建网”和“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沅江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沅江市工作。
六、政策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被聘用为我市正式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后,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符合《沅江市人才服务管理二十条措施》相关优惠政策的人员,可在支持期内连续三年分别享受3万元/年、1.2万元/年、0.8万元/年的生活补贴,500元每月、300元每月的租房补贴和10万元购房补助,符合我市公共租赁相关政策的优先提供人才公寓。
企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待遇:除享受《沅江市人才服务管理二十条措施》相关政策待遇外,由高新区、企业、个人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义务及相关管理事项,入职后根据企业职位要求在企业工作,企业支付薪酬待遇,3年后可自主选择回事业单位工作,也可选择继续留在企业(仅自主选择一次)。
七、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以清退。
八、咨询电话
中共沅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7-2721065
沅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7-2738682
沅江市教育局人事股:0737-2734870
本次引进公告由沅江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九、监督电话
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7- 2889903
附件:
1.2023年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职位表
2.2023年沅江市企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招才引智职位表
3.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
4.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
5.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沅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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