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3-09-18 岚皋法院
因工作需要,岚皋县瑞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派往岚皋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法院司法警察从事刑事押解和法庭值庭、诉讼保全、强制执行、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8日至2005年9月8日期间出生);
3.本科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
4.限岚皋县户籍,在2023年9月8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5.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7.有C照车辆驾驶资格。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9.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请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按公布时间和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城关镇柑竹坝四坪社区47号(安居物业公司三楼人事部)。
3.报名者需准备或携带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岚皋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招聘完毕后根据情况进行销毁或存档。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岚皋县人民法院网(http://lgxfy.chinacourt/gov.cn)公布,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二)笔试
笔试采用100分制,笔试重点考查对《人民法院警察依法履行职权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掌握程度。
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笔试时间、地点在岚皋县人民法院网(http://lgxfy.chinacourt/gov.cn)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若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岚皋县人民法院网(http://lgxfy.chinacourt/gov.cn)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能测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职位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
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项 目 | 男性 |
长跑 | 1000米≤4′2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10米×4往返跑 | ≤13"1 |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岚皋县人民法院网(http://lgxfy.chinacourt/gov.cn)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和政审环节。体检合格者,由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审查政治表现和违法违纪等内容。
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政审。
(六)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岚皋县人民法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管理及薪酬待遇
1.以劳务派遣方式派往岚皋县人民法院工作,一经录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合同。聘用人员参照中、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安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联系人:李女士 咨询电话:19891521666(手机)
联系人:刘女士 咨询电话:19991515118(手机)
办公室咨询电话:0915--2517666(座机)
文章来源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uGpufqOEVks4Gk3aAwO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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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瑞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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