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2023-09-19    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


兴文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2023/09/19 09:31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力量,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设置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兴文县在编在岗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9.截止报名之日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10.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按照招考比例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方式: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发布招考公告,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3.报名地点: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606室(兴文县香山西路68号,银河超市楼上石海剧场6楼)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②本人学历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电子档;④符合加分情形的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在报名结束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且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此次考试两个及以上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5.准考证领取时间:9月23日下午14:00至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实行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

2.加分情形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对社工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此处所称“社工专业”是指本科为社会工作专业,专科为社会工作专业或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折合成绩分别加1分、2分、3分;

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

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非同类别加分可累计加分。

3.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

(三)面试

1.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且成绩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在二甲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民政局、招考社区所在乡镇参与,成立考察组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公示、选岗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关于递补

在体检、考察、岗位选择和公示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和体检、考察未通过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1次。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兴文县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829561

附件:1.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2.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

2023年9月18日

附件1

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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