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通知
2023-09-20 华北理工大学官网
根据《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阶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为参加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核的人员。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任何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科目一×10%+科目二×3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管理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科目一×20%+科目二×2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笔试人员都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
(一)提交资格复审电子版材料
面试人员须在2023年9月22日晚20: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rsczp@ncst.edu.cn,以便学校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邮件主题须使用“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格式;所有材料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须以“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1.《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需完整、准确填写(请勿改变文件格式);
2.《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附件2),需完整、准确填写(请勿改变文件格式);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户籍证明、驾驶证、户口本、证件丢失报案证明等一律不能代替身份证件);
4.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要求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管理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一学年以上经历证明(附件5)扫描件;
6.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扫描件,还需提供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一学年或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经历证明(附件4、附件5)扫描件;
7.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资格证书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华北理工大学(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
参加面试人员需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如下:
1.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要求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管理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一学年以上经历证明(附件5);
6.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还需提供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一学年或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经历证明(附件4、附件5);
7.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资格证书等。
8.《华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面试人选学历、学位及有关证明材料验视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6,考生需填写后打印)。
面试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因报名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而被淘汰者,后果自负。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3年9月24日(星期日)
上午场8:00-12:00;下午场13:30-17:30。
(二)面试地点:华北理工大学(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具体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当天将在早上7:30和中午13:00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在抽签开始时间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程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与岗位匹配度等。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答辩方式进行,试讲/说课教材和内容在本人应聘岗位专业课程范围内自选,形式为现场板书,试讲/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然后现场抽取评委书面问题两道,依次作答,答辩不超过5分钟。
管理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演讲答辩方式进行,主要围绕对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的认识和如何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如何当好辅导员开展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然后现场抽取评委书面问题两道,依次作答,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面试成绩的产生
面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六、面试成绩的公布
面试成绩以相同岗位考生为一组,在每组考生面试全部结束后在候分室现场张贴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七、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科目一成绩、笔试科目二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科目一成绩×10%+笔试科目二成绩×30%+面试成绩×60%;管理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科目一成绩×20%+笔试科目二成绩×2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
最终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八、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凭本人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证件不齐者、无故未能准时报到者,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不得穿着带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志标识的服装(如单位统一制服或工作服等),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参加面试。
(三)面试前,考生需将与面试无关的物品放到考场外,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具有拍照、摄像功能的电子产品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完毕离场时领回。
(四)考生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
(五)考生应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候考考生实行全封闭管理,须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候考考生未经许可、因个人原因离开考场不能参加面试的,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暗示或透露本人姓名等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个人信息。考生须严格按照评委提问或试题要求以普通话回答问题,不得回答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请评委复述(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可到候分室等候公布成绩。
(八)考生须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恶劣的取消面试资格或成绩。
联系人:高老师 裴老师
联系电话:0315-8805129
6.华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面试人选学历、学位、及有关证明验视表
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3年9月20日
原标题: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https://rsc.ncst.edu.cn/col/1372832186399/2023/09/20/1695194805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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