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
2023-09-26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德昌县县委组织部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9-20 16:01 [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分享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网址:http://www.lsdc.gov.cn/、登录路径:德昌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及微信公众号“德昌人社”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德昌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全省”、“全县”是指:截至2023年10月8日,户籍为四川省、德昌县户籍,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德昌县户籍。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3年10月8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市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计算: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在编在职人员(2023年10月8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招聘资格。
(5)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0月8日(如:30周岁以下指199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3年10月8日)。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8)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其他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5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9:00至 10月12日17: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0月13日17: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10月12日17:00以后,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17: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需调整的岗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相应的岗位调整。进行岗位调整的,将于2023年10月16日前在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sdc.gov.cn]上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9日9:30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 ,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310室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3)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5)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6)“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以及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4.准考证。
高原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2.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服务证能证明的可不提供);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有的才提供);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10月29日后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查询;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二)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详见《一览表》,其它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有效分数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在编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3)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递补(在考生进入面试指定地点前24小时内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递补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报名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考生所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平均分的80%,否则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4.面试内容。
南山傈僳族乡政府下属事业单位、金沙傈僳族乡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采取傈僳族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余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
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及与聘用相关的材料的,取消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至少5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就擅自离开聘用单位的,三年内不得再招聘为德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确定体检人员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怀孕考生孕期结束后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从政审开始后产生的空缺岗位都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德昌县委组织部、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德昌县委组织部:0834-5289786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6898106
德昌县水利局:0834-5204369
德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34-5286427
德昌县审计局:0834-5202760
德昌县交通局:0834-5282500
德昌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0834-5202732
德昌县公安局禁毒工作服务中心:0834-5186259
德昌县自然资源局:0834-5204380
德昌县气象局:0834-5201033
德昌县发展和改革局:0834-5202725
德昌县司法局:0834-5202710
德昌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0834-5282455
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834-5202789
德昌县人民医院:0834-5286899
德昌县委办公室:13408346567
德昌县委党校 :0834-8662828
德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834-5202867
德昌县总工会:0834-5202861
德昌县烟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0834-5204012
德昌县融媒体中心:0834-520358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考生之家的咨询电话)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监督电话:德昌县纪委监察委 0834- 5202859
附件:1.考试须知
2.德昌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相关附件:1.附件1:应试人员考试须知.doc
2.附件2:德昌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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