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09-27 广西河池东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5号)和《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3〕37号)的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告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东兰县户籍。
(二)持有东兰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 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须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须在河池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 驻东兰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2023年下半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10月12日9:00至2023年12月1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3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东兰县人民医院(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注册: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操作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2.网上申报: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两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东兰县户籍申请人选择此项);二是居住地(须办理东兰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体检
在东兰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须到东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教师资格体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人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执行。
申请人在体检环节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是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与网报的照片为同底(白底证件照),且照片上加盖有体检医院的公章(钢印);二是完成体检领回体检表时,应检查“体检医院结论”一栏是否有结论(合格、不合格)、签字及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27日—12月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东兰县扶贫移民家园(向阳新城)3栋B单元二楼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3号教育局窗口
3.需要提交的材料见附件
特别说明:申请人因改名而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无法通过系统验证的,要提交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在收到广西大数据发展局的领件短信通知后凭身份证原件在到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向阳新城)3号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提供邮寄服务,如需邮寄的请与窗口工作人员联系(邮寄方式:中国邮政 “特快-到付”)。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教师资格制度是一项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严禁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一律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限制库系统,五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七、联系人及电话
未尽事宜,请与东兰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廖克盛老师,联系电话:0778-6333717(办公室)、18077809160 (手机) ;谭核老师,联系电话:0778-6500706(政务教育局窗口)、13877822577(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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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相关文件(桂教人〔2002〕154 号、桂教师范〔2010〕34 号、桂教师范〔2016〕38 号)。
东兰县教育局
2023年9月26日
原标题:东兰县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onglan.gov.cn/tzgg/t172041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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