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考试命题和评价中心202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6-13    海南省教育考试命题和评价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教育考试和评价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印发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结合实际,海南省考试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海南省教育考试命题和评价中心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天津公务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放宽条件详见附件)

6.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全国公务员考试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9日8:00至7月2日17:30。

(二)报名方式

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后查找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必须在“上传相关图片”环节,按岗位要求上传所报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未上传,按自动放弃处理。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3.现为我省所在单位(学校)的在编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需经所在单位(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时需出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4.报名表由本人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像素:100(宽)×140(高)pix(jpg,gif格式,50KB以下)。上传生活照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予审核。

5.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应聘人员要留意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7月4日17:30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参加考试”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初审及笔试人员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边报名边资格审核的方式,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2023年7月3日17:30资格初审结束。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必须达到1:3(含3)的比例才能开考,如达不到1:3(含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023年7月5日前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笔试人员名单;7月5日至7月7日考生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及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等),各为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7月8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主),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场考试。

2.笔试的形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考试范围:以本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兼考公共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笔试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及岗位特点,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于2023年7月14日前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公布笔试分数线及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得低于本岗位的笔试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复审

2023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

面试人选须携带复审所需相应原件与复印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方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复审后各项证件、证书原件当场退还)。如未能提供复审要求的原件与复印件或材料不全、不清晰;复审材料信息与报名表单信息不一致;复审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面试人选的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材料清单及其要求(原件查看,复印件提交):

2024年事业单位

(1)《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打印两份并本人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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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岗位条件中要求的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需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4)需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5)其他有必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6)材料一经提交,考后不予退回。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在海南省考试局官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面试比例,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9日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具体的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5.面试前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面试考官5人,其中,省教育厅及我局专家占比不超过60%。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二)统一组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到海南省考试局指定的同级别其它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七、考察

按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2023年8月12日前,招聘单位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形成考察报告。

八、公示

2023年8月26日前在网站(天。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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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核准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于十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A)》《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A)》等相关材料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中心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因岗位特殊,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期间需取得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满,由我中心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聘用期间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享受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及工资福利待遇。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已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能调动,不能报名参加其他招聘考试、考核等。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收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考试局机关纪委:0898-65854367

2.海南省考试局监督邮箱:wangguoxiang@hainan.gov.cn

3.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22302

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0898-65336895

十二、其他事项

(一)咨询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侯老师

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22号

咨询电话:0898-68919316

附件:1.岗位计划表(一级学科)

2.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

海南省考试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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